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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周村区一览表(第六批)

发布日期: 2017-08-28 13: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619

淄博市全市沥青拌合站,烧重油、烧煤,产生烟尘。无人管理。

大气

经各区县排查,全市共有35家沥青拌合站,分别是张店区3家,淄川区4家,博山区2家,周村区1家,临淄区7家,桓台县10家,高青县3家,沂源县2家,高新区无,文昌湖区1家,经开区2家。燃煤企业2家,燃重油企业6家,燃柴油企业6家,燃天然气14家,压缩天然气4家,用电企业4家。

责令改正

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沥青拌合站整改恢复生产的通知》(淄生态办[2017]21号)明确提出:1.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对辖区调查核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2.严格落实环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3.严禁使用重油、煤、煤粉,民用柴油作燃料,限期完成天然气置换。4.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环保、交通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严查无环保手续生产,严查使用重油、煤和煤粉、柴油作燃料,严查无环保设施生产,严查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生产;现场严格落实环保规范要求。5.强化督导,落实边督边改要求。

 

2

816-06

淄博市周村区黑土村生活区南的金堆城钼业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有毒气体,噪音扰民。

大气、噪声

经查,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

 1.该公司的废气来源是钼制品车间的筛分工序和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钼加工车间粗拉丝工段的天然气燃烧尾气(烟尘)和石墨粉尘,检验工段的热缩机和真空包装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注塑机修车间使用聚丙烯塑料颗粒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和粉碎机、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等。根据环评和审批意见,天然气燃烧的尾气、石墨粉尘及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均达标。2017818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有19个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气筒,9个除尘器排气筒。核查人员对现场正在工作的14个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气筒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淄博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处罚10万元

2.现场监察车间外部分风机、车间的换气扇、钼制品车间东侧水泵和循环冷却水塔的隔音降噪效果不理想,噪音来源主要是该公司各生产车间加工设备、风机、泵类等。2017817日,周村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和噪声敏感点进行现场监测,界定东、西厂界噪声超标,“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噪声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13万元,污染物SO2排放浓度超过《淄博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处罚10万元。

2.责令停产整改。区环保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017831日前完善隔音降噪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完不成整改,不得恢复生产。

3.强化企业外部监管。责成区环保分局、周村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对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噪音达标排放。

4.强化企业自身整改。严格落实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不断加大废气和噪声等环境治理投入,坚持开展定期监测,以数据为依据进行环保治理提升改造。

诫勉谈话1

3

816-10

淄博市周村区步行街中段丝职三厂宿舍小区门外,有家“秋水伊人”服装店,夜间音响音量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噪声

818日,周村区责成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秋水伊人”服装店是2011年在周村步行街中段开设的销售成衣的服装店,面积约120平方米。在现场并未发现“秋水伊人”服装店存在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经询问周边居民,该店存在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

责令改正、问责

1.加大监管力度,接到整改交办单当日,周村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该业户设置的高音喇叭进行依法拆除,并对该路段所有业户进行了排查摸底,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设备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对音响器材予以拆除。下一步,将重点对噪声敏感区、被投诉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2.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对商业集中区域业户发放明白纸,告知业户在经营过程中,执行城市管理规定。在巡查、执法过程中,深入经营户宣传城市管理规定,听取业户意见建议,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改变工作方式方法。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管理转变,对商业集中区域业户涉嫌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扰民的,做到提醒告知;签订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承诺书,做到提前预防,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诫勉谈话1

4

816-25

淄博市周村镇古树镇李家疃附近有一烧焦宝石窑,废气污染严重。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淄博市周村镇古树镇李家疃”,应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所反映企业为周村区淑英耐火材料厂,主要从事焦宝石煅烧生产。该厂于201411月建成投产,年产48000吨焦宝石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施为4条天然气立式窑。项目主要采用筛分煅烧工艺,将生焦宝石料加工成焦宝石熟料后再进行拣选。上料、筛分、下料、拣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窑炉煅烧产生的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装车、卸窑等无组织粉尘采用雾炮喷淋降尘。所有产品、原料全部存放在物料大棚内,厂区硬化并建有洒水降尘设施,运输车辆出入经过冲洗平台,配套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20161126日,周村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进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达标排放。

 

 

 

5

816-39

淄博市周村区广电大楼西北角墙内有一辆垃圾车,清理不及时,导致垃圾遍地,臭气熏天。

大气、垃圾

通过调查核实发现,信访人反映的“垃圾车”(实际为封闭式垃圾勾臂箱)是周村区广电网络中心院内的垃圾点,垃圾箱外有垃圾,存在垃圾异味和“脏乱差”现象。

责令改正、问责

1.立即撤离垃圾车,并对地面进行清洗。

2.设置了4个封闭式新垃圾桶,指定专人保洁。

3.垃圾收集点进行全面排查,对破损的勾臂箱、垃圾桶及时更换。

诫勉谈话1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六批群众举报件共计5件,截至2017826日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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