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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重型柴油车尾气污染 堵住黑烟保卫蓝天

发布日期: 2018-11-19 07:54:02 浏览次数: 字体:[ ]

  秋冬季节是我市大气污染形势最为严峻的时期,机动车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重型柴油车污染更是机动车污染的主要因素。同时,淄博地处鲁中,过境大货车占了很大比重。为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市自11月7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根据测算,一辆国Ⅲ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一年排放的氮氧化物,相当于一辆国V小轿车排放量的90倍,超标情况下相当于100200倍,由于燃油消耗量大,且排放位置处于近地面和人口集中区域,造成城市大气PM2.5污染。
  整治中,在我市的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通行集中的主要道路,以及城乡接合部、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集中整治驾驶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限超载、改装改型、闯禁区、冒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吨,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标准和冒黑烟的重型柴油车的整治力度。
  全市交警在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的重点道路上设置执法站,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检查车辆、过磅称重和卸货转运、尾气检测等各执法环节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全力构筑淄博严管高地。联合执法小组还深入各区县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建筑工地和重型柴油货运车通行的主要道路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区县政府进行整改。各区县政府也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严管高压态势。对查纠的重型柴油车违法行为,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和用车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叠加处罚,提高违法重型柴油车运输成本,倒逼车主主动淘汰不达标车辆。
  在源头管理工作中,各部门各司其责,加强对所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的监管,督促各单位在签订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同时,增加不使用不达标和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杜绝闯禁区、闯红灯、超载、遗洒飘散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淄博公安交警加密监控抓拍力度,并把重型柴油车违法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压缩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活动空间,引导群众主动淘汰不达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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