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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筑业信用评价实现网络化管理 一网通办 无需跑腿

发布日期: 2018-12-09 09:4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这得益于建立信用评价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由单一的年度评价方式改为实时评价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开展对项目经理等执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营造了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
  我市先后出台8个关于信用评价管理的文件,不断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现在执行的是去年新修订的《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今年又出台了项目经理执业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评价工作经验,我市不断修订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企业表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技术进步、施工业绩、社会责任等方面。按照企业注册地进行分类,分为本地企业和外地进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区分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进行信用评价。目前,我市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较为科学合理。
  依托淄博市住建局综合业务平台,我市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由定性评价改为层级等差排名的定量评价方式。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住房公积金核定、投标保证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应用。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执业行为信用评价实时评价得分,作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信用标进行计分,保障在重要工程中信用度较高的企业优先。
  对年度评价等级高的企业,实行激励机制,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创优工程项目和参加部、省、市级的先进企业评选以及在其他方面的应用。对年度评价较低的企业,实行惩戒机制、全市通报、列入诚信“黑名单”。
  据悉,为了更好地为建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如今相关企业上报良好信息全部在市住建局综合业务平台上进行,达到了一网通办、优质高效务,全部实现了企业“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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