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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最少证明区”,打通减证便民“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 2018-07-18 09: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文化程度证明;申请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需要老年人能力评估证明;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需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长期以来,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办事群众来回折腾、饱受困扰,也让相关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影响。

  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以加快“一次办好”改革事项落地为契机,我区提出打造“最少证明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自我革命。“我区提出打造‘最少证明区’,就是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减证便民’,切实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真正让群众和企业体会到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冰告诉记者。

  以便民利民为导向,我区按照“取消一批、共享一批、替代一批、代办一批”的思路,最大限度精简规范各类证明事项,畅通群众办事渠道。以政务服务领域为突破口,我区对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所有证明进行了全面、细致清理,做到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并提出了六个“一律取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最终,经过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各部门反复对接、逐项核实之后,形成了政务服务事项“保留的涉民涉企证明清单”和“取消或替代的涉民涉企证明清单”。目前,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保留的涉民涉企证明只有14项,取消或替代的涉民涉企证明25项,实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

  记者随机以取消或替代清单上的“土地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证明(土地无抵押无查封证明)”为例进行了采访。“取消需要出具的证明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进行证明。”区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毕忠玉言简意赅,直接道出了证明取消的本质。见记者有疑惑,毕忠玉进一步解释,以前土地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证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所用,需要受托人带上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和委托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以证明土地有无抵押或查封。而现在,受托人可直接到区房管局相关窗口办理预售许可。原来,土地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证明的取消,实质是以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方式进行了替代。换言之,此项证明已从群众出具改为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证明,实现了由“群众跑腿”到“政府跑腿”的转变。

  减证便民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为持续巩固减证便民成果,我区对证明材料清单制定了动态管理机制,在事项办理过程中,能取消或替代的证明会及时进行调整,确需保留的证明,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革工作措施,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我区还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不符合上级要求的证明材料立即取消。

  此外,我区还将打造“最少证明区”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建立投诉举报监督机制,接受办事群众和企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正向激励和负面倒逼,真正树立起便民服务意识。

  打造“最少证明区”,就是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抓起,就是要让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只有如此,“一次办好”改革才能在周村真落地、见长效,才能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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