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周村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 |||
|
|||
|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周办发〔2018〕63号)要求,区政府职能办组织区直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经研究,共确定区级“一次办好”事项685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595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90项),形成了《周村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7月底前,区政府职能办将《清单》在区政务服务网站、周村区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通过各自门户网站或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布,要认真落实执行,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周办发〔2018〕63号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通过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行集中审批、完善服务标准、强化信息支撑,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效能最高、投资发展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三最”城市升级版,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本着“一次办好”为常态,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区政府职能办备案。
周村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