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70000201811130038)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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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周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周村区长行街南首大货车通行造成路面扬尘问题(受理编号:X370000201811130038)的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反应问题 周村区长行街南首日月兴小区门前路段大货车通行造成扬尘污染。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抑制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1、周村交警大队加大对该路段的管控力度,对大货车闯禁区、洒漏、蓬盖不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11月14日,周村交警大队、大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受爱国棚户拆迁改造影响,部分工程运输车行经该路段,造成路面损坏后导致扬尘污染,交警部门已对工程运输车通行路线进行调整,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升级改造,路面全面提升为沥青路面,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019年10月18日,组织验收组进行了联合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周村交警大队反映。 联系人:孙兰斌 联系电话:0533-2139176 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161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 2019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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