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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引外资稳外资

发布日期: 2019-02-22 07:4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资服务水平是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引外资稳外资的基础和保障。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商字〔2018〕37号),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的实施意见》(淄商务办字〔2018〕39号)。
  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旨在建立并完善该制度的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咨询协调机制,密切政府与企业的联系,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由市级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指定,原则上选自市、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或其他经常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部门、单位。服务大使的主要职责包括:1.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2.协调解决服务对象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关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有求必复,无事不扰;3.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4.对重点服务对象分别建立工作台账;5.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问题、措施和建议。
  各区县对现存外资企业和在谈外资项目认真梳理,通过服务大使与企业(项目)一对一或一对多匹配等形式,做到了服务范围覆盖本地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同时,加大与其他部门配合力度,共同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形成了齐抓共管促企业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2019年,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外商投资环境提升活动。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全覆盖的基础上,细化实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06号),我市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8〕1106号文件深化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的通知》,积极推动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实现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程度的合作。
  2019年,我市将突出全市“四强”产业和三大服务业招商,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优势,以开发区为平台,以产业铸链、强链、补链为重点,以产业集群为目标,研究制定招商实施方案。强化与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力度,持续跟踪研究具备投资可能性的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建立目标客户库、项目数据库、合作载体库,着力引进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
  同时,做好重点外资项目的筛选、梳理和跟踪推进落实工作,发挥好利用外资大项目调度协调机制的作用,坚持旬调度月通报制度,责任到人,“零距离”跟踪服务和协调办理。对在建项目,重点抓项目资金到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投产;对已签协议的项目,重点抓跟踪服务,争取项目尽快落地;对意向性项目,重点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瓶颈问题,促进合作双方尽快签约,外资尽快按期到账,以优质的服务、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引外资、稳外资,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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