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讲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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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扑火安全守则
1.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4.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5.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机具。6.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7.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8.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9.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自救。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10.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二、“三不打”、“六不烧”是指什么? “三不打”指: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扑火队实施突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六不烧”用火规定:未经县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不烧;领导不在现场和没有设专人负责,不烧;没打好50米宽以上的防火线,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火人员和准备好工具,不烧;超过三级风以上的天气,不烧;没通知毗邻单位,不烧。 三、造成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危险地形。一是在陡坡地带。二是在窄谷地带。三是在很窄的山脊上修防火线。四是在鞍形山场和破碎的地形处。(二)危险天气条件。一是干旱天气。二是大风天。三是高温低湿天气。(三)可燃物条件。一是阳面草坡。二是针叶林。三是易燃灌木丛等。(四)指挥失当。 四、扑火中常见的几种人身伤害事故 (一) 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二)窒息伤亡。(三)摔伤摔死。(四)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 五、脱险自救方法有哪些? 一是退入安全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三是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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