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营运车驾照吊销受处罚 警惕“隔夜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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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入夏“烧烤”模式的启动,市民借酒消暑、饮酒解乏现象增多,但有些驾驶人却只顾开怀畅饮,将行车安全抛之脑后,致使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又有“抬头”趋势。周村区的夏某就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周村交警依法查获。6月13日,夏某被行政拘留。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还为此丢了“饭碗”。 5月9日早上8时50分,周村交警大队在309国道与米河路口开展早查行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C866**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民警在对驾驶人证件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夏某身上有酒气,随现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34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询问,夏某持有B2型驾驶证,现从事运输工作。据夏某说,昨晚上下班后一个人在家喝了点酒,解解乏,而且很早就睡了,本来以为经过一宿休息体内酒精就没了,早上就可以开车上路开始工作了,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到体内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面对这个结果,真是后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夏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周村交警提醒:切莫小看“隔夜酒”的威力!因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前夜饮酒过量或通宵饮酒,次日酒精可能尚未完全分解,存在酒后驾驶风险。请广大驾驶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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