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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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周村区河湖管理实际,我区开展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范阳河 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景观绿化带外边缘;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m。 二、淦河 管理范围线为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米。 三、涿河 管理范围线为为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米。 四、米沟河 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米。 五、白泥河 管理范围线为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米。 六、清阳河 管理范围线为河口线外延5米;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0米。 六、河东水库 管理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以内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区域;坝端外延伸30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m。 七、丁家水库 管理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以内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区域;坝端外延伸30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m。 七、马鞍山水库、小尚水库、东道水库、沈古水库、朱首湾水库管理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以内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区域;坝端外延伸30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m。 八、王家庄水库 管理范围线为设计兴利水位线; 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外延20m。 九、其他末端支流以现状河口线(水位线)为管理范围; 十、本区域内河湖如经综合治理,其管理范围界线按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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