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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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区属企业市场化运作水平,近日,国资局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印发了《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该办法适用于由区委管理和区委组织部代区委管理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规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对考核评价办法、薪酬支付管理、福利性待遇规范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是周村区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规范核定办法,对推动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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