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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红”点亮“检察蓝”

发布日期: 2020-11-17 09:5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民检察,国之重器。古埠周村,检风轻扬。10月14日,从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从名不见经传到家喻户晓,从“跟跑者”到“领跑者”,温暖而励志的变化,得益于区检察院一个个“红色细胞”的激活,更是得益于全体党员干部的团结担当。

  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赋能。近年来,区检察院把“党建统领全局工作”的理念贯彻检察工作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体干警主动放弃假期,前往“双报到”社区开展督导引导和外来人员劝返工作,铸起疫情防控“安全线”,院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区委表彰。同时,区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强化政治思维,深入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推动区人大出台《周村决议》,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工作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周村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实施办法》等8份文件,丰富和拓展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提高了监督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护航大局发展助力法治建设。区检察院党组坚持只有讲政治、顾大局,持续不断地围绕中心推进“检察赋能”,才能迸发工作闪光点。先后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意见,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办案优先考虑企业发展,合理合法运用不起诉权,对某无纺布有限公司业务骨干李某非法经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11件34人,提起公诉8件61人。依法办理了吴某国、杨某刚等一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成功承办“中成药司法保护案件论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中医药专家,借助“外脑”力量探讨中成药假药认定,为中成药司法保护提供“周村方案”,区大班子领导先后10次批示肯定周村检察工作。

  成绩的背后是过硬的检察队伍。院党组围绕队伍建设谋思路、求实效,创新构建“九个表率”“十个严格”队伍建设管理机制,激活了周村检察人的潜在动能,推动全院上下时刻保持干事创业的朝气、争先进位的志气和勇于担当的锐气,整体工作呈现螺旋式上升趋势。队伍要过硬,廉政是根本。区检察院始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刀刃向内,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执法更加严谨,纪律更加严明。研究制定了《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对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累计查找55个共性问题并逐一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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