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2-11 09:5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前我省已经迎来节后返岗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工作正 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村) 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社区(村)人员出入。全省所有村庄、小区、单 位实行 24 小时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人员凭证出入, 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

二、从严落实社区(村)人员和车辆核实登记。严控外来人员 和车辆,非社区(村)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进入,情况特殊确需进 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节后返回人员,管理人员要 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由快递、外卖人 — 1 —员送至社区(村)指定区域,客户自行领取。 

三、从严做好返岗人员管理服务。对于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 史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且不足 14 天的人员,应按规 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 配合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

四、从严落实公共区域管控。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 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社区(村) 一律不得在封闭空间举办培训、会议、娱乐、健身等聚集性活动, 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区域一律关闭。 

五、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六、从严加强车站等重点场所管理。在车站、机场、码头等重 要关口设置监测点和临时留观点,乘客要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工作,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措施,并由工作人员将相 关信息及时反馈乘客居住地。在人流量大的火车站、汽车站出站 口应设置公交咨询服务台,指引有序乘车。 

七、从严做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机关、企事业单 位要加强对假期外出人员统计梳理,及时汇总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状况,凡去过疫情较重地区的须按要求自我隔离观察。要加强体 温监测,认真筛查发热人员,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干 部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

八、从严管理出租房屋。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落实出 — 2 —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主动向 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 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 究责任。 

九、从严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 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社区(村)要加强 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关怀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 间遇到的生活问题。 

十、从严守纪执行。居民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出台的疫情防 控规定,配合进行登记检查。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 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 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0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