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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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61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8月1日—12月31日受理2022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 (注: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在2022年5月5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时间为准)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期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高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周村区)及周村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3、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 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见附件1,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认真比对开户许可证后进行填写,左上角加盖公章),电子版及扫描版各1份。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版1份。(注:需在法人签字处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招用的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5、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从招用月至申报月),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并注明月份);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 7、2022年营业收入相关材料(如: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扫描版1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请各单位负责人如实填写《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中所列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必须为单位公户且需填写详细,例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分理处)等信息。 2、各单位申请人员必须与本单位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即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 五、办理流程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5月5日-12月31日期间,如有招用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每月1-5日进行邮箱申报: 邮箱地址:zcqjyk@126.com(邮件需要标注企业名称和申报补贴名称)。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7867896 7867897
附件一: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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