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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中共周村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10 10: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周村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和《中共周村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对大街街道等3个街道、大庄社区等9个社区及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

  二、巡察对象

  大街街道及所辖大庄社区、长安社区、荣和社区,丝绸路街道及所辖建国社区、市南社区、大世界社区,永安街街道及所辖郑家社区、光明社区、千佛阁社区党组织;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华龙盐业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

  三、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围绕区委“三提三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纪律、作风、责任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提升,为实现“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四、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大街街道、大庄社区、长安社区、荣和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89101

  电子邮箱:qwdyxcz@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丝绸路街道、建国社区、市南社区、大世界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89102

  电子邮箱:qwdexcz@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永安街街道、郑家社区、光明社区、千佛阁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89103

  电子邮箱:qwdsxcz@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89104

  电子邮箱:xcsz@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淄博市周村华龙盐业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89100

  电子邮箱:xcwz@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五、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受理信访举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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