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淄开展文物保护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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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斌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建海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巩曰锋、秘书长王龙辉陪同相关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淄博煤矿博物馆、王渔洋故居、四世宫保坊、桓台博物馆、齐文化博物院、北京大学山东临淄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基地,实地查看文物现状,深入了解我市文物保护修缮、日常管理、活化利用等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检查组强调,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保护文物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淄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市内文物古迹数量众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以对历史、对未来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自觉,依法按规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筑牢文物安全防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文物背后的故事,强化与乡村振兴、旅游业及文创产业的深度融合,高质量打造地域文化品牌。要着力加强文博人才引进培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水平,使古老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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