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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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会前学业务、党支部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指示精神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政治根基,把法治建设贯通于税务工作方方面面。 (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周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点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周村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依法治税为法治周村建设助力;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通知要求开展收看“人人争当国安卫士”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公益课活动、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全区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周村区税务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靠前指挥,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认真学习《周村区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度,制定《周村区税务局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 (五)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履职,扛牢压实税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权力;高效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与区人社局、司法局、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合力化解执法难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平台等系统,及时上传发布应公示事项和应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清单规定要求开展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落实税费争议协商化解机制,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应诉案件零败诉。 (二)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保落实”举措,主动靠前服务,按照“政策找人”工作思路,依据统一工作部署,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和兜底服务,落实兜底服务举措,提升税费优惠政策送达率和按时办结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和享受政策,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直享。 (三)多措并举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梳理形成《税务行政处罚操作指引》、《重点执法事项流程和执法文书汇编》等,定期对日常税费执法文书开展检查,确保执法文书的规范性。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内部机制建设,依托内控平台进行风险筛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行政指导制度等。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执法方式,确保在规范执法中彰显公正、柔性执法中彰显温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税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当前税费业务种类繁多、税费政策体系庞大、服务对象范围面广,对于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税务干部不仅要通盘掌握税费政策知识和专业财会知识,还要熟悉各类征管系统的流程操作,因此,税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复合型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税费协同共治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随着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部门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从“税收为主”逐步转变为“税费并重”,服务对象的面更广、量更大,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复杂,需要部门协调的事更多。因此依法治税(费)的顺利推进迫切需要得到区委区政府的更多支持以及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财政、人社、医保、自然资源、司法局等诸多部门更紧密的协作配合。 (三)信息系统的集成度和衔接度仍需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信息系统的集成度和各个管理系统之间的衔接适用度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智能执法体系仍需完善。如日常使用的平台在信息抓取方面存在不全面问题,增加了人工执法成本和风险。如“税智法”即将投入使用,在目前测试过程中存在人员不会操作、系统不支持等情况,加大了工作过程中的压力和难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依托税收大数据,完善税费政策跟踪反馈机制,对税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和跟踪调研,推进税费政策落实落细;完善和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税费政策效应分析、重点行业税费分析等,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法治税务现代化建设。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建设;以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平台为依托,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时跟踪整改动态;规范执法流程,优化执法方式,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大税务干部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税收执法队伍。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高顿M云学习平台、税务青年理论学习组等资源,促进税务干部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四)深化外部门间协作深度,打造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主导下,深入落实与政法委、人社、医保、法院等部门间建立社保费投诉争议化解联合处理机制,与法院建立不动产强制执行、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置联动机制,与公安等部门建立税警联络机制,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间耕占税、环保税和资源税联合执法机制等,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的税收共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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