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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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开展年终专题述法,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二)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实施,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军休所开展法治讲座1次,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中共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 (四)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思维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领导班子带头学,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在“宪法宣传周”和“八五”普法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个方面,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周村贡献我局力量。 (二)履行普法职责,推动普治融合。一是建立责任清单。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开展,局制定《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并及时向区普法办报告备案,层层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全员齐抓共管、层层紧抓落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覆盖学。局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日常突出对《宪法》《民法典》《保密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党章党规党纪等方面的学习,充分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自主参加普法培训,一年来累计参加学法培训20余人次,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体系。设立法治宣传栏,服务大厅长期有宣传册子供翻阅领取。利用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活动,每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退役军人、责任区和挂勾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业务。为退役返乡人员宣讲政策法规,助力就业创业。结合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开展退役军人返乡座谈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为返乡退役军人普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的“送政策者”。安置完成率100%,实现安置单位、部队和退役军人“三满意”。为退役军人落实社保接续工作,依法推进优待证发放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五是在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中开展普法。推动“大走访+普法”相融合,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节日慰问、邀请座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载体多元、精准高效的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过程中送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手册,并为服务对象进行细致解读。在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时积极宣传《山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使基层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六是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活动。着重为结对对象“帮思想”,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申请指引手册》等服务保障政策,与结对对象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全面了解结对对象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思想矛盾,提升思想自觉性,进一步营造关爱退役军人、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了议事原则,明确了议事范围,规范了议事程序 、强调了议事纪律。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明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执法规范,组织,学习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各项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相关内部制度,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建立公示投诉机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畅通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渠道,联合区司法局建立退役军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确定三齐、沂川、绍荣、淄明四家律师事务所为志愿服务律所,为军人军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四)加强规范性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根据编制发布的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各项事项清单,认真开展权责事项梳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普法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仍需进一步创新。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优化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强化矛盾化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专项整治活动,优化完善4+2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矛盾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退役军人的信任和支持,让退役军人的尊崇感获得感成色更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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