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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初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14:31:24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选聘公告》要求及工作需要,现将初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具有参加本次初选的资格。

二、时间安排

1. 初选确认

考生应于4月9日(星期四)9:00至4月11日(星期六)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ybm2.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cn_zbzcqnrcyx2026)进行确认。考生完成初选确认后,方可进行查询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初选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

2. 查询打印

考生应于4月15日(星期三)9:00至4月19日(星期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报名登记表》《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诚信承诺书》和《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初选通知单》,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

3. 初选组织

初选定于4月18日(星期六)至4月19日(星期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初选通知单》。

三、初选形式

初选通过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沟通表达、心理素质、临场应变、综合素养等情况,按选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四、所需材料

初选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报名登记表》《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诚信承诺书》和《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初选通知单》。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优选工作有关纪律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执行。

2. 考生参加初选须将手机、电脑、手表等电子通讯产品统一上交保管,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 本次优选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优选计划”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3-6195812

(请于工作日8:30-12:0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pdf



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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