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7)自我验收公示 | |||
|
|
|||
|
|||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7)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7)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大街街道辖区内棉花市街古商城南门门口处人行道、慢车道及对面路南侧涿河桥人行道、慢车道常年存在机动车、出租车乱停乱放,噪音扰民、机动车尾气污染、路面环境乱问题,现问题再次出现反弹,要求处罚违停车辆,消除噪音污染、汽车尾气污染。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增设交通标志,已在棉花市街大街古商城南门入口处东西两侧、涿河桥分别设置“禁止停车”“严管路段”,在涿河桥设置“禁止鸣笛”交通标志。 二是辖区中队加强日常监管与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实施“现场查处+劝离教育+常态管控”相结合的整治模式,尤其针对周末及节假日期间车流量高峰时段,进一步加密路面巡逻频次,科学布设高峰执勤岗位。同时坚持常态化规范停车秩序管理,积极引导社会车辆、出租车驶入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路面LED屏、现场劝导等各类宣传媒体、向驾驶员宣传紧鸣、禁违停、绿色出行等,呼吁各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针对交办件反映的古商城南门及涿河桥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噪音扰民、尾气污染、路面环境乱及问题反弹问题,通过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多部门联合管控,实现该路段人行道、慢车道无违规停车,车辆通行有序,建立常态化长效管控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三、验收情况 2026年5月19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联系电话:6435012;周村区交警大队,联系电话:2139181。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