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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高梅解读《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六个一”平台招引新机制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0-5118582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0-10-13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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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高梅解读《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六个一”平台招引新机制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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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区“六个一”平台招引新机制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双招双引重点项目顶格协调推进机制,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六个一”平台招引机制,以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市场思维和产业组织理念破解现有招引体制机制的问题,优化产业招引生态,精准招引一批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高端优质项目,推动产业链式集群发展,助推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外出招商。为着力在双招双引攻坚行动上聚力突破,继续坚持实行区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开展外出招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园区要积极报送招商信息及线索;相关产业部门要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及产业资源,积极走出去形成重点招商项目;三大科创产业承载园区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外出招商活动。
(二)重点招引项目实行顶格推进。对于各部门、单位在谈的投资过亿元项目、重点产业链条上的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配套、服务功能的优质项目或具有链接各类高端要素资源功能的组织等项目和机构,各招引单位将需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接洽推进的重点项目报送至区投资促进中心,由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筛选,并上报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由两办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参加活动。区主要领导接洽推进的项目实行项目专班推进、问题交办、政策要素全面保障等措施,确保顶格推进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三)分产业制定个性化招引政策。全区招引项目优惠政策在参照市政策和我区出台的《关于支持淄博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基础上,为进一步壮大我区智能装备制造、功能性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三大科创产业,分别制定个性化产业招引政策。
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对于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以上,承诺投产三年内占地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市外投资占比 50%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项目建成后,工商、税务等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1)厂房补助。投资者在我区各园区内租赁厂房投资项目,自租赁之日起,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初始落地阶段房租补贴,前2年按租金100%给予补助,第3-5年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购买国有标准厂房的,按照厂房审定成本价计算厂房价格。(2)对新引进的外来投资5000万元以上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认定,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项目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扣除土地政策、厂房租金支持部分)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区政府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含人才、税收、土地等各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对于总投资1亿元(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承诺投产三年内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以上,市外投资占比 50%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项目建成后,工商、税务等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享受政策支持。(1)厂房补助。投资者在我区各园区内选择租赁厂房投资项目,自租赁之日起,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初始落地阶段房租补贴,前2年按租金100%给予补助,第3-5年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购买国有标准厂房的,按照厂房审定成本价计算厂房价格。(2)对新引进的外来投资1亿元以上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认定,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项目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扣除土地政策、厂房租金支持部分)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区政府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含人才、税收、土地等各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对于市外投资者在我区登记注册500万元(合同外资50万美元)以上,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大数据领域相关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助。支持租赁大数据产业园区办公用房,企业自租赁之日起,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初始落地阶段房租补贴,前3年按租金100%给予补助,第4-5年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投资方年纳税额需达到房租的四倍,否则不予兑现该政策;购置国有办公用房的,按照审定成本价计算厂房价格。落户企业需10年内持续在我区运营。
(四)招商经费专项保障。为加大三大科创产业板块招商力度,鼓励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园区、王村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行市场化招商,每年区财政拨付50万元专项招商经费。我区依托优势产业作为招商链条,充分征求骨干企业单位意见,分别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数据、丝绸纺织、沙发家具等产业链条基础上成立产业招商公司,企业负责人作为该产业招商公司法人,负责打通产业链条上下游延伸的产业招商,每个招商公司每年30万元招商专项经费。承担双招双引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招引项目情况适时申请专项经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六个一”平台招引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并每季度向“六个一”平台招引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三大科创产业承载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各自制定详实的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