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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简明问答)《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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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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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12年9月印发实施,在指导全区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2.根据什么决策依据制定本预案?

答: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周村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3.《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区级层面,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是全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当发生极端性的突发事件时,由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一组织应对工作;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根据省、市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市政府、区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区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可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由区长组织指导协调;二级响应由区政府决定启动,有常务副区长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四级响应由区级突发事件应对主要牵头部门决定启动,由牵头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在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5.关于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据此,明确区镇两级党委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6.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级政府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7.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