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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简明问答)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告》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4-5499102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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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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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告》的解读

 

问:周村区人民政府为何发布此次公告?

答:周村区人民政府发布此次公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周村区河湖管理实际,对全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明确划定,以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和有效利用。

 

问:公告中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答:公告中详细划定了不同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例如,孝妇河的管理范围线为河堤外边缘;淦河、涿河等的管理范围线为河口线外延5米;东道流域、小尚流域等的管理范围线为河口线外延3米;河东水库、丁家水库等的管理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以内的库区及大坝坡脚外延伸30米区域等。同时,公告还指出,对于因自然条件或历史原因等不能保证管理范围的河湖,将先按客观现状划定,以后随城市规划建设按划界要求进行调整。

 问: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哪些禁止事项? 

答:公告中明确规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事项,包括禁止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建设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采砂、取石等影响河势稳定和其它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禁止炸鱼、毒鱼、电鱼和设置拦河渔具等行为;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及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问:此次公告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是多久?

答:此次公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同时,公告还宣布废止了2021年2月1日发布的《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

 问:此次公告的发布对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有何意义?

答: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明确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有利于加强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其安全、稳定和有效利用。同时,公告中的禁止事项也有助于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河湖及水利工程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