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简明问答)关于《周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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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5-5517807 | 文号: | 〔〕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简明问答)关于《周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2025年1月26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周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周政办字〔2025〕1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问:修订本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我区对照市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对《应急预案》实施了修订。
问:出台《应急预案》的目的?
答: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
问:根据什么决策依据制定本预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中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条款和规定进行编制。
问:本次《应急预案》最主要的变化是什么?
答:新修订《应急预案》中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职责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与预警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