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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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 |
一、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提升,优化城乡环境
聚焦解决各类扬尘污染、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对路域环境、裸露土地、建设工地、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矿山开采、移动污染源、农村环境等七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
二、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吴家胡同小区、一棉生活区、交通局宿舍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80043平方米,涉及33栋居民楼,惠及居民1078户。
2.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本着先急后缓原则,对8个老旧小区进行供水管网改造,部分小区增设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逐步解决老旧小区“跑冒滴漏”问题,涉及90栋居民楼,惠及居民3532户。
三、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至130元。
2.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至550元。
3.提高为社会救助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人由每人每年310元提高至340元,儿童由每人每年210元提高至240元。
四、实施城市道路提升工程,方便群众出行
对丝市街(东街~保安街路段)、米河路(周隆路~庆淄路路段两侧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总长度1876米,其中,丝市街(东街~保安街路段)750米、米河路(周隆路~庆淄路路段两侧人行道)1126米。
五、新建5处农村幸福院、2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助餐配餐服务进行补贴,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1.新建5处农村幸福院、2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符合建设标准且运营规范的,每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2.对“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助餐配餐服务进行补贴。对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的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进行补贴,每人每天午餐补助1元。
六、建设2处幼儿园,满足周边幼儿入园需求
1.新建中和街幼儿园。总占地面积603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新建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配套室外活动场地及道路管网,配齐保教设施、设备,规划12个班,容纳幼儿360名。
2.改建东塘幼儿园。在原东塘小学校舍基础上,按照幼儿园校舍标准进行提升改造,规划5个班,容纳幼儿150名。
七、建设城区便民公交站亭,为居民提供便利乘车环境
建设64个城区公交站亭。
八、布局建设农村公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在20个村新建公共厕所,基本完成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
九、建设国民体质检测中心、6处健康驿站,保障群众健康
1.建设国民体质检测中心。在区体育馆建设国民体质检测中心,购置检测仪器,配套传输电脑、等候区座椅等相关设施设备。
2.建设6处健康驿站。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6处家庭医生服务健康驿站,配置健康一体机。
十、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免除具有周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本区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的被救助人员;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法收养的除外);周村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周村区户籍的学生;驻周村区部队现役军人及非周村籍军队离退休干部;与周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机关认定的未知名尸体及被家属遗弃的尸体等七类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十一、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改造提升需政府统筹管理的各街道辖区内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人行道以外至营业房管理盲区内道路、化粪池和检查井等基础设施;河道护栏外管理盲区内的道路、护坡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