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办发〔2022〕4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对照《淄博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淄卫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中医药发展实际,围绕全区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草拟了《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林文丽 张贵军
联系电话:6195121
通讯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综合楼5楼
电子邮箱:zhongyiyaoguanlike0656@zb.shandong.cn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
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根据《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鲁卫发〔2021〕8号)《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21〕16号)《淄博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淄卫发〔2021〕11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中医药发展实际编制,主要阐述全区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医药法施行。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区中医药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中医医疗、保健、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中医药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印发了《中共周村区委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领导小组的通知》(周委〔2020〕69号)《中共周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医药行政机构和促进单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周编〔2020〕53号) 《周村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周村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增设中医药管理科室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全区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70人(包括淄博市中医医院),其中周村区260人,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0.61人。拥有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人。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1人,山东省基层名中医3人,市基层名中医4人。山东省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人。
淄博市中医医院国家级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4人、省级5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2人,淄博市医疗卫生“首席专家”3人,省级名中医药专家9人,市级名中医39人,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传承创新方面。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建设省级五级师承工作室17个,“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3人,“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1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养对象1人。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面落实《周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周村区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区域内中医类别医院4 家,三级甲等市级中医医院1家、一级民营中医类医院 3家。全区中医类别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9家,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均设置中医科室,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了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区人民医院特邀国医大师李佃贵、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多名中医专家前来区人民医院国医堂坐诊、收徒,在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类别“基层名医工作站(室)”,基本解决了“看名中医难”的问题。
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作用发挥明显。淄博市中医医院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25项,获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创新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市级科技成果奖1项。建有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9个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5个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科室,2个淄博市重点学科,16个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中药自制制剂103种。
中医药跨界融合全面推进。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淄博职业学院药学院建成中药标本博物馆1处;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材周村种植基地被认定为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学员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材标本培育中心基地、全国中药材对照药材种植基地、省中药材标本制作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科研基地、山东大学中药智能制造药材研究基地、省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省市场监管科普基地、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中药材伪劣鉴别基地;与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山东省中药材和饮片质量标准规范化研究”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挖掘中医药百年老商号16家。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山东康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神奇医药产业园、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医药控股)医药物流,山东金城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医药研究院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植物胶囊项目、淄博广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玫瑰产业化项目)初具规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齐全。中医药医养结合、养生保健,中药代煎配送,融“医、食、养、游”跨界融合全面推进。
“十四五”时期,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健康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医药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为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区中医药资源禀赋丰沛,潜力巨大,实现高质量发展蕴含的动能充沛。按照“全面开创、走在前列”的要求,面对难得重大机遇,区委、区政府高层次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区中医药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从内部看,中医药系统思想不够解放,中医药自信不足;对中医药规律的认识不一致,没有建立以疗效为核心的发展机制;未设立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平台载体、经费投入不足,在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匮乏。从外部看,中西医并重方针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中西医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尚未建立;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适应度不够,在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和健康周村建设中缺乏应有的影响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传承精华和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进一步健全全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普及中医药文化,积极打造中医药产业,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特色优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健康周村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集预防保健、中医诊疗、中医药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拓展中医药产业体系,基本实现全区人人享有较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全产业链打造”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运行,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业又快又好发展。
更加注重预防。强化早期干预和医防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更加注重疗效。抓住“疗效”这个核心,将尊崇疗效作为衡量中医药全部工作的金标准,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攻坚突破。更加注重质量。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质量保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提高品质、树立品牌,加快提高中医药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融合。强化服务大局、协调联动的能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全局,促进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中医药和西医药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加注重生态。强化党委政府领导、管理和发展责任,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理念,筹划设立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财政支持力度,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具体目标是:
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淄博市中医医院为依托,以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推进医疗机构分级错位发展。建立以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市级重点特色疗法/技术集群、中医药优势专科联盟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
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中医药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争取实现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新突破;新增全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1人,省基层名中医,1人以上;培育市级名中医2人以上,培养中西医结合临床骨干60名;推出“中医诊疗电子地图”,建立实施中医药医务人服务“星”级管理。
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依托区级医院、民营中医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形成1个中医药产业集群,中医药服务业总规模突破3亿元。中药材种植品种3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5万亩;建设发展道地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基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2个,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
主要发展指标(含淄博市中医医院)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5年预期值 |
属性 |
中医药健康资源 |
中医类医疗机构数(个) |
49 |
55 |
预期性 |
中医类医院数(个) |
4 |
4 |
预期性 |
|
县(市)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含区域内淄博市中医医院) |
1 |
2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95 |
0.95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1 |
0.62 |
预期性 |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适时筹建指标) |
60 |
60 |
约束性 |
|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适时筹建指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适时筹建指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适时筹建指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比例(%) |
综合医院:100 妇幼保健院:100 |
100 |
预期性 |
|
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张)(适时筹建指标) |
500 |
1350 |
预期性 |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中医药健康服务 |
中医总诊疗人次(万) |
76.02 |
76.9 |
预期性 |
中医类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万) |
59.90 |
60 |
预期性 |
|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万) |
1.17 |
2.3 |
预期性 |
|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
100% |
100 |
预期性 |
|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5 |
85 |
预期性 |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75 |
预期性 |
|
中药产业 |
中药材种植面积(万亩) |
0.5 |
1.5 |
预期性 |
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
1 |
1 |
预期性 |
|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 |
1 |
2 |
预期性 |
|
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值(亿元) |
0.3 |
1 |
预期性 |
|
中药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0.1 |
0.3 |
预期性 |
|
中医药健康文化 |
我市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21.66 |
25 |
预期性 |
1. 做大做强中医医疗机构。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和区域带动能力,“十四五”期间,统筹中医医疗资源,以淄博市中医医院为依托,以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推进医疗机构分级错位发展,建立贯通市、区(县)、镇(街道)的中医药专科医联体,建设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推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全区均衡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分别负责)
2. 提升中医医院能力。筹划区级公立中医医院项目。“十四五”期间,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力争纳入淄博市中医药专科联盟成员2家,全力支持周村懿仁堂中医医院、周村绿芸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建设。〔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行政审批局、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分别负责〕
3.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快基层中医药管理提档升级,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统筹县域优势中医药资源,着力打造基层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依托淄博市中医医院建成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巩固提升区(县)、镇(街道)医疗机构“扁鹊国医堂”建设成果,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支持中医执业医师、确有专长医师举办中医诊所,提高基层群众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区卫生健康局、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4. 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中医医院急诊、康复、国医堂、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建设,全面提高急危重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到2022年,实现政府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全覆盖,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制度、中医参与疑难重症多学科会诊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5. 强力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深入落实智慧中医诊疗、智慧中药房、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应用,不断提高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智慧化医院建设水平。全面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中医医疗机构依托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大数据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参与)
6. 健全中医药科研机制。加强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中药创新企业的战略合作,探索建立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开展中医协同创新研究。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在科技研发、关键技术装备等重大专项中提高中医药科研项目比例。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殊性,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工作机制,实行中医药同行评议。(区科技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7. 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市中医药专科医联体和中西医结合联盟,聚焦经方应用、中医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特色制剂等开展临床总结提升,创立我区独有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支持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国内知名医院等深度合作,创建中药制剂技术、中医药先进设备研发平台,开发研制医院中药制剂,推动中医临床设备和中药新药的联合转化。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区通过省市中医药科研立项达到1项。(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8. 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落实山东省中草药管理和种子种苗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点发展丹参、桔梗、黄芩、灵芝、黄精、射干等道地药材。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裁培等规范化种植,支持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1处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1处符合现代物流体系标准的中药仓储物流中心。推动园林绿化、山地林地、孝妇河两岸等中药材种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市执法局分别负责)
9. 加快发展中药工业。编制《周村区“十四五”期间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大学城创业创新产业园、北郊镇、南郊镇组团一体化规划建设为核心,以全区中医药服务体系为基础,打造以研发和高端中医药医疗健康、智慧医疗、医药冷链物流服务业为主的核心区,积极推进各类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发展,集中政策和资源要素全力支持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医药控股)、山东康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神奇医药产业园冷链物流及智慧医疗等企业发展,培育中医药产业集群。扶持现代化中药龙头企业与国内大型中药企业合作,建设发展规模化生产加工基地。加快研制以我区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新药、保健品、药食两用产品。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分别负责)
10. 推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实施中医药与康养、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等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打造淄博市中医医院、胜利医养中心2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推动古商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选择适宜中药植物品种,加快布局中药材林下种植,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作用。(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周村古商城保护发展中心参与)
11. 实施高层次人才筑峰计划。大力支持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国内知名医院柔性合作,建立医学类院士、国医大师、国家级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等周村工作站。积极跟进实施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跟国内名医学习。深入推进实施“三经传承”战略,“十四五”期间,力争设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1个,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1个,培养学科带头人1人。积极遴选推荐优秀人才申报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建设市级重点特色疗法/技术集群集群1个,培育市、区县、基层优秀学科骨干2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12. 全方位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推进“西学中”临床教育培训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2批60人的培训任务。深入开展中医药类五级师承教育,全区遴选2名优秀带教老师建立市级师承工作室2个,培养中西医年轻医师骨干70名。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千名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行动,夯实基层中医药人力资源基础。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渠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中医类岗位,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对于急需紧缺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特岗制度,支持退休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返聘上岗,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13. 健全中医药人才使用与评价激励机制。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群众预防保健实际需求,在全区医疗机构增设扩充中医药、中医康复、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心理等技术技能岗位。在中医医疗机构中,设置一定数量的中医(专长)执业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疗法和技术的传承发展。按规定定期通报表扬中医药杰出贡献者,选拔评定省、市级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14. 加大齐派医学中医药理论和临床经验整理力度。深入开展齐文化背景下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挖掘齐派中医药名医世家、老药店、名医堂、老品牌精髓,加快搜集、抢救和保护散落在民间的中医验方和技法。建立中医药活态传承机制,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老药工制药技术流程的整理和记录。加强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广场、中医医疗机构院史馆、中医阁、中医文化角等建设,搭建齐派中医文化传承平台。(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15. 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力度。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进校园、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文旅场所行动。打造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扁圣书院”“杏林驿站”“中医阁”“中医文化角”等中医药文化传播方式的推广,建立专业化中医药科普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推进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理念和保健技术,助力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养成。积极整合全区中医药发展资源,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拓宽“一带一路”中医药合作国际市场,打造齐鲁医派中医药服务出口品牌。(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强化跨部门、跨系统协作,广泛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公立中医医院要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加强公立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旗帜鲜明将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中医医院的主要发展方向,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常态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以体现中医药技术价值为导向,研究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政策配套。鼓励设立用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技术引进、中医药专科建设、中医药经典传承及中医药科研创新等工作。完善制度保障,从质量控制、病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等方面,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障分局〕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完善名医下基层和医院对口帮扶等机制。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轮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家庭医生团队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全面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打造扁鹊国医堂 “村级版”,推动“中医阁”“中医文化角”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将“三经传承”融入到名医工作室、五个全科化、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中,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定期举办全区中医经典大赛。以“学用经方提高疗效”为主题,加强经方收集整理,开展临床循证研究,促进中医经方研发应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开发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加强相关师资培训,遴选一批中小学试点学校,有序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增进中小学生对中医药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知晓度、热爱度和文化认同。针对低视力、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常见病,依托市、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控机构和其他儿童保健机构,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健全青少年常见身心疾病防治服务网络,增进青少年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健康认同。鼓励企业从青少年衣食住行、文体娱乐等方面入手,应用中医药元素,丰富产品种类,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信局〕
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依托医疗、康复、养老等专家团队,加大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建设,扩大老年病相关专业医护人员队伍,促进老年性疾病的中医西医协同研究。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院等机构中推广老年人养生保健中医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银龄产业”服务能力,开发养生保健、药食同源功能性产品,推广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开发康复辅助、智能看护、应急救援、残障辅助、情感陪护、安防监控、旅游休闲类老年人专属产品。〔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争创市级专科集群建设,推进市、县、镇三级中医药临床中医专科同质化发展。聚焦高质量、同质化、集约化,发挥集群牵头专科的指导作用,带动成员专科在医疗服务、特色优势、科研创新等方面同质化提升。〔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提升公民疾病预防能力、推进健康周村建设中的特色优势,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中医药文化有机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文化进乡村经常化、制度化。强化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体验馆、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文化科普宣传能力建设,建全完善经常性开放机制,发挥好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主阵地作用。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信息化平台,发挥互联网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拓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服务群众的新路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地见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拟订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统筹保障医疗卫生建设用地和建设规划需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制定配套人才支撑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配套政策与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级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规划推进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倾斜力度,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责任。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强化规划执行的全过程监控,将总体规划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定期对规划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规划实施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注重任务和项目的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深刻归纳经验教训,切实提出整改意见方案。畅通信息渠道,就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单位,增进交流沟通,促进整改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抄送:区中医药管理局,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淄博市中医医院
《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中医药大会和国家、省市各项重要文件精神,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布局,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重大决策事项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办发〔2022〕4号)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区卫生健康局对照《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鲁卫发〔2021〕8号)和《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21〕16号)《淄博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淄卫发〔2021〕11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前期深入摸排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周村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并征求了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和体育、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意见。形成初稿后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为期1个月公众意见征求,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规划》。
《规划》主要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五大部分。
一、规划背景部分。一是在发展基础中具体从管理体制、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科技创新、中医药跨界融合五个方面,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全区中医药系统取得的显著成效,二是在发展形势中具体从周村区中医药资源、中医药内部、外部分析了目前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总体要求部分。一是阐述了《规划》遵循的指导思想。二是发展战略,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融合、更加注重生态四个注重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传承创新、坚持中西并重、坚持深化改革五个方面阐述了《规划》的基本方法;三是围绕坚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理念,从服务体系、治理体系、人才队伍、基层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等主要目标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任务部分。主要包括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打造中医药产业高地、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弘扬“齐派医学”中医药文化,提出了六项措施15条细则,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列出主要发展指标2025年预期值。
四、工作措施部分。分别从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促进形成中医医院姓“中”的政策环境、实施中医强基工程、“三经传承”提档升级、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青少年健康行动、加强中医药扶老管理服务、打造淄博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八个方面针对中医药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精准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开出的“良方”,是有效缓解中医药发展“卡脖子”问题的重要举措。
五组织保障部分。分别为加强组织宣传引导、执行与推进、监督与督导、评估与反馈四项。明确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力度,强化规划执行的全过程监控,注重总结评估,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高质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医药法施行。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区中医药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中医医疗、保健、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中医药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印发了《中共周村区委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领导小组的通知》(周委〔2020〕69号)《中共周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医药行政机构和促进单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周编〔2020〕53号) 《周村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周村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增设中医药管理科室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全区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70人(包括淄博市中医医院),其中周村区260人,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0.61人。拥有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人。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1人,山东省基层名中医3人,市基层名中医4人。山东省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人。
淄博市中医医院国家级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4人、省级5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2人,淄博市医疗卫生“首席专家”3人,省级名中医药专家9人,市级名中医39人,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传承创新方面。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建设省级五级师承工作室17个,“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3人,“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1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养对象1人。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面落实《周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周村区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区域内中医类别医院4 家,三级甲等市级中医医院1家、一级民营中医类医院 3家。全区中医类别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9家,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均设置中医科室,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了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区人民医院特邀国医大师李佃贵、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多名中医专家前来区人民医院国医堂坐诊、收徒,在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类别“基层名医工作站(室)”,基本解决了“看名中医难”的问题。
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作用发挥明显。淄博市中医医院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25项,获山东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创新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市级科技成果奖1项。建有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9个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5个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科室,2个淄博市重点学科,16个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中药自制制剂103种。
中医药跨界融合全面推进。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淄博职业学院药学院建成中药标本博物馆1处;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材周村种植基地被认定为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学员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材标本培育中心基地、全国中药材对照药材种植基地、省中药材标本制作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科研基地、山东大学中药智能制造药材研究基地、省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省市场监管科普基地、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中药材伪劣鉴别基地;与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山东省中药材和饮片质量标准规范化研究”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挖掘中医药百年老商号16家。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山东康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神奇医药产业园、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医药控股)医药物流,山东金城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医药研究院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植物胶囊项目、淄博广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玫瑰产业化项目)初具规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齐全。中医药医养结合、养生保健,中药代煎配送,融“医、食、养、游”跨界融合全面推进。
“十四五”时期,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健康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医药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为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区中医药资源禀赋丰沛,潜力巨大,实现高质量发展蕴含的动能充沛。按照“全面开创、走在前列”的要求,面对难得重大机遇,区委、区政府高层次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区中医药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从内部看,中医药系统思想不够解放,中医药自信不足;对中医药规律的认识不一致,没有建立以疗效为核心的发展机制;未设立区级公立中医医院,平台载体、经费投入不足,在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匮乏。从外部看,中西医并重方针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中西医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尚未建立;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适应度不够,在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和健康周村建设中缺乏应有的影响力。
截止到7月30日,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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