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办发〔2022〕4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对照《淄博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淄老龄委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围绕全区老龄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草拟了《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林文丽 张贵军
联系电话:6195121
通讯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综合楼5楼
电子邮箱:zhongyiyaoguanlike0656@zb.shandong.cn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
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录
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区老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五年来,着眼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目标,深化改革创新、构建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设施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初步建立起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架构,为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老龄事业领域政策合力逐步形成。涉老领域的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内容更加全面、标准更加完善、发布主体更加多元。出台《关于印发周村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周村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周村区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区级医养结合示范镇(街道)和示范单位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制度、措施和意见,内容从老年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文体娱乐、交通出行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老龄事业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政策合力更加显现。
(二)老年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老年人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城乡低保制度实现了制度和人群全覆盖。统筹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十三五”期间,我区连续3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升至142元。城市和农村低保分别提升至每人每月720 元、540 元。2020年末,全区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6348人、5.3 万人。大病保险覆盖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群,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0万元,最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550元。“银龄安康工程”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共计1.5万人,累计投保保费79.5万元;出险人数401人,赔付78.6万元。
(三)老年健康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骨干、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健康服务网络。2020年末,全区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184个村卫生室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健康服务网络。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建成“扁鹊国医堂”。1家综合医院、1家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置中医科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3家一级医疗机构及1家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区域内养老(医养)机构9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6家。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开通率100%。启动“百家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首批建成“名医基层工作站”4 个,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2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3.84人和3.2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4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至74元。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12月,我区被授予第二批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区称号,王村镇、大街街道办事处分别获得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淄博周村社会福利托养康复中心“在红色颐养中实现医疗养老的融合发展”医养结合模式被评为全省医养结合典型案例。2020年成功举办“院士专家周村行”暨医学康养项目合作对接洽谈会。深入开展全国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区人民医院等5家单位纳入安宁疗护工作试点。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共建立家医签约团队62个,组建二级医院技术支撑服务团队8个,形成了“3+X”的服务团队模式。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社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作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巡诊服务场所。全区家庭医生累计签约65岁以上老人超过3.11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 %。
(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结合济淄一体、张周同城发展机遇,打造养老服务“周村模式”。截至2020年年底,我区运营备案的养老机构9家,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6家,纳入长护险定点单位6家,建成并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处,农村幸福院16处,社区长者食堂试点2处。全区养老总床位数规划1905张。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等连锁化、规模化兴办和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期颐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依托“12349为老服务中心”,采用一站式智慧服务模式,为城区高龄、独居、空巢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和配餐送餐服务。周村区社会福利康复托养中心和灯塔幸福苑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各养老机构具备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能力。截止2020年底,全区建成长者食堂2处,8处农村幸福院开展助餐服务。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快建设。扩大老年人社会优待范围,提升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将享受优待服务的人群扩大至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我区均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公办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60周岁及以上免票的优待政策,2020年7月份,“老年旅游接待基地合作单位”正式在周村区古商城挂牌。各医养结合机构及养老服务组织针对老年人群体,开设营养健康、中医养生、常见病防治等课程,受益老年人3000余人次。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品牌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文明风尚。有序对新老住宅区、部分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困难老人家庭及商场、银行等场所进行进行适老化改造,创造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将老年人权益维护普法宣传纳入“七五普法”内容,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全覆盖。开通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落实“三优一陪”制度(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陪审员制度),对符合司法援助、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持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建设“家门口老年大学”,创新开设“银辉大课堂”、老干部“慕课”、舞台党课、5分钟“微党课”等特色课程。“十三五”期间,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课堂学习的老年学员超 1万人次。区内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现高龄津贴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发放高龄津贴1500余万元。
(六)老龄事业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区老龄工作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得到加强,老龄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依据全区机构改革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主任,16家区直相关部门、8个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区老龄委全体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规划下一年度工作。各镇(街道)配备专职(兼职)人员负责老龄工作,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十四五”期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的过渡期和宝贵的窗口期,要顺应形势变化、群众需求,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为老龄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改革创新制度保障。当前,全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不断增强的城市经济实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提供了较强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能力日益提升,正逐步成为促进老龄产业升级的新亮点。
(二)老年群体需求的新变化对发展老龄事业提出新要求。2020年末,周村区居民人口期望寿命已达80.5岁,健康长寿已然成为老年群体的最大愿望,健康养老已然成为最迫切、最突出的需求。一方面,伴随着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群的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健康和照护问题将成为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将越来越显著。另一方面,伴随着代际更替和收入水平的提升,老年群体需求总体上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型,关注重点由生活保障向生活品质、精神愉悦转型,老年人渴望更加丰富多彩、有尊严的晚年生活,精神文化和自我实现需求日益强劲。未来,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将更为明显,对发展多层次、精准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三)老龄化深入发展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高要求。一是周村区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逐年上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周村区总人口40万(含周村区35.384万人,文昌湖区4.489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7.5万,占总人口21.30%;65岁及以上人口5.3万,占总人口15.04%;到2025年60老年人将增加1.2万人,届时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达8.7万,占总人口24.6%,标志着我区已全面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二是现实存在的短板问题依然需要高质量应对。养老服务体系虽已基本建立,但面向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格局的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养老队伍建设与养老服务需求存在不小差距,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仍是民生痛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待进一步丰富;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不足;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城市适老化设施建设与老龄化程度持续提高不相适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为核心,把提升老年群众便利性、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最大程度激发老年人活力,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委领导、多元参与。坚持党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丰富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初步实现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双业并举。
——突出重点、夯实基层。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应保尽保”。服务好、关爱好独居、高龄等重点老年人。提升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水平。推动老龄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更加重视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倾斜扶持。
——创新引领,开放共赢。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着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赋能及服务与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老龄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因地制宜地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
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逐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大基石”持续夯实。老年人在物质文化需求、个人尊严、价值实现等全方位保障机制不断健全,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
“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 目 |
序号 |
指 标 |
2025年预期 |
牵头单位 |
社会保障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 |
区人社局 |
2 |
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区医保分局 |
|
3 |
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补贴覆盖率 |
≥90% |
区民政局 |
|
健康服务 |
4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
区卫生健康局 |
5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5% |
区卫生健康局 |
|
6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80% |
区卫生健康局 |
|
7 |
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
|
8 |
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的比例 |
100%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养老服务 |
9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
区民政局 |
10 |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
区民政局 |
|
11 |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80% |
区民政局 |
|
12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100% |
区民政局 |
|
13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
区民政局 |
|
14 |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 |
100% |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
|
友好环境 |
15 |
城市宜居社区创建比例 |
80% |
区住建局 |
16 |
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的区县覆盖率 |
100% |
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17 |
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社区覆盖率 |
100% |
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权益保障 |
18 |
无固定生活来源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率 |
100% |
区司法局 |
社会参与 |
19 |
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 |
100% |
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20 |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0% |
区卫生健康局 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
工作保障 |
21 |
社区内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工数量 |
>1 |
区民政局 |
健全完善与周村区人口老龄化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更加公平的、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能力。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养老保险改革举措。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机制,持续发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规范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
2.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巩固、完善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各类医疗保障统筹衔接,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序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覆盖范围。鼓励医院开设老年人专用窗口,优化报销流程。(区医保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深化经济困难、失能和高龄老年人补贴、津贴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需求。公园、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公交运营等单位不断完善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措施,持续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捐赠等慈善公益活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适时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和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从事长期照护的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其照护能力和水平。实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更适应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区医保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5.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改造。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资源的整合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提质扩容。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深化城乡社区“长者食堂”建设。2025年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农村现有资源整合力度,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实施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计划。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2025年末,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养老机构为周边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送餐、助洁助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公示。建立养老机构日常监管举报和投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诚信体系,加强职能部门和社会多途径监督。2022年年底前,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明显提升,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2025年年底前,全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0%以上。(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提高失能老年人照护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性“喘息”服务。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就近就便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9.加强健康教育与预防保健。积极开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引导老年人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多举措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大力普及健康文化、健康养老等理念,广泛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多渠道开展老年健康教育,争取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教育课程内容,走进家庭、社区。多层次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强化高血压、冠心病、癌症、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的筛查。在对老年人签约基本覆盖基础上,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重点针对老年人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工作,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设置心理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开通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加强精神障碍类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认知水平和依从性。2025年年底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不低于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低于75%。(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疾病诊治与便利就医服务。完善以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深化“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加大巡诊服务供给,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照护病床。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医疗机构100%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远程诊治等服务。2025年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康复与护理服务。优化康复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满足老年患者的康复医疗需求。推动护理机构(护理中心、护理站)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范围。鼓励社会资源举办护理机构,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应用于老年健康服务,推进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护理服务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护理机构承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安宁疗护。普及安宁疗护文化理念,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形成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转介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巩固安宁疗护医保支持政策成果,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鼓励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安宁疗护病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优先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升安宁疗护服务的可及性,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2025年底前,落实安宁疗护病区工作任务(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内部开设),力争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乡镇卫生院增设养老服务,打造“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推进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院一室”联建。支持2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支持中小型养老机构内部设立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中心(站)、康复室(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增设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营造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
14.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市教育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完善覆盖区、街(乡镇)、居(村)三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争取培育一批区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及一大批区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各级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游学活动。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完善“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探索“医、养、文、体、教”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共建共享模式。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2025年年底前,全区建有1所以上老年大学,8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或老年教育机构,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人开展老年教育的学习点,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老干服务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支持老年人自主创业。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协议,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探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再就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人科技协会、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会等涉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025年年底前,成立老年协会的城乡社区比例达到9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委老干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支持老年志愿服务。开展“银龄行动”,鼓励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助残等领域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实行“订单式”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陪同就医、服务缴费、法律援助、智能设备培训等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持续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弘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时代美德,营造尊重老年人、亲近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17.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老年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老年人维权相关来信来访工作。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人优待制度。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司法服务优待、交通出行优待等举措,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旅游景区在淡季时对老年人给予更加优惠或免费待遇。推动交通、金融、电信、餐饮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服务形式,为高龄、失能、残疾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诉讼、法律援助等提供便利条件。完善老年优待服务场所的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社会敬老氛围。对照上级文件标准,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讲好淄博老龄故事、传播老有所为事迹,引导全社会形成协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共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孝亲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选树表扬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老年人智能化应用实际操作能力,保障老年人在信息化环境下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数字鸿沟”问题。在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方式的同时,围绕便利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健身、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方便、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大数据局、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扩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供给。健全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支持社区因地制宜,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完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设施网络。鼓励文化娱乐产业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服务。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应急干预等服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老年生活服务环境。加大城市道路、信号灯、隔离带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改造。加强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优化周边无障碍设施与城市公共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的衔接,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鼓励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老旧小区内人行道、单元门口、活动广场、便利店等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对既有的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适老化改造。(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推动全区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
22.完善老龄产业政策。统筹用好上级关于老龄产业发展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税收等支持政策,把老龄产业作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纳入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和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区级老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老龄产业发展状况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老龄产业发展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作用。(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做好重点产业培育。加快培育适老新产品新业态。开发具有老年特色的产品和生活用品,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我区老年服装、食品和保健品、康复保健器材等产业。加大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力度,丰富产品体系,推动老年用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涉老企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鼓励发展适老智能家居产品。积极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监护床等智能监测、看护设备,开发残障辅助等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产品,加快老年功能代偿产品研发。“十四五”期间,努力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研发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养老品牌,统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生产基地,扶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养老用品生产企业,打造带动力和竞争力强的老龄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产业集群。加快与院校、医院联合开展协同创新,推动老年用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和规范养老地产良性发展。实施“养老+行业”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物业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在传统产业中渗入老龄元素,促进老龄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跨域发展、跨界发展,合理延展老龄产业覆盖范围和产业链条。推动与养老服务上下游产业配套平台建设。鼓励多种业态复合发展和新型经营模式探索,推动“养老+医疗+保险”模式、“养老养生+现代农业”模式、健康养老综合体带动社区服务模式以及辐射农村养老模式等新业态发展。拓宽资金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增强为老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促进行动,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劳动力替代及增强技术,推动机器人的应用。探索开展人口大数据应用研究,加大人口统计监测力度。加强老年慢性病和共病诊疗技术、药品的研发,推进老年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技术密集型企业、医疗机构等积极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动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适用于健康管理的智能化、微型化、高灵敏度生物传感技术,大容量、微型化电池技术,高性能、低功能微处理器的轻量级操作系统。开发适用于养老照护的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跌倒防护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支持突破康复干预技术、神经调控技术、运动功能康复评估与反馈等核心技术。攻关适用于家庭服务机器人的环境感知、脑机接口、自主学习等关键技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拓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丰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种类,提升健康养老产品的智慧化水平。重点发展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产品。加强康复训练型、功能代偿型等康复器具类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大力发展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产品。支持发展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支持发展能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老年健康促进工程。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以“老年健康宣传周”和“敬老月”活动为契机,线上线下结合集中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健康巡讲等活动,增强老年人的健康理念,引导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建立老年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2、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依托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专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持续开展老年人群健康管理,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3、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开展高血压、冠心病、癌症、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筛查,推广阿尔兹海默症、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注重口腔疾病的健康指导和筛查干预。4、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二)“中医药+健康养老”融合工程。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2022年年底前,依托淄博市中医医院,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1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1、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把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治未病、中医诊疗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2、依托预防、医疗、康复等专业团队,加大中医药养老保健知识宣传,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素养。3、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中医药康复理疗项目。4、开展老年疾病的中医西医协同研究,按照安全有效、简单易学的原则,研究老年人养生保健中医适宜技术,并在医养结合机构推广使用。依托基层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5年年底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
(三)老年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工程。尽快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者。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2025年年底前,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再增加5家。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重点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与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1、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善标准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行等服务覆盖率。2025年年底前,实现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2、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25年年底前,“四社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承接机构到位率和“储蓄率”逐步提高。3、引导社区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失独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2025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五)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和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在社区,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双方深度合作、邻近设置。在农村,大力统筹村卫生室和农村幸福院的资源,统筹规划,融合医养结合服务。2025年年底前,建成超过18所以上的“医养结合村”。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到2025年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城乡基本覆盖。
(六)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及城乡社区建立应用推广中心,开展产品展示、技术指导、服务培训、产销对接等活动。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逐步建成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2025年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模式。
(七)智慧养老、助老促进工程。1、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智慧养老社区。2、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良好氛围。研究编制一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教材,鼓励家人、涉老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运用智能技术培训。
(八)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工程。主动协调职能部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照护需求。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街道(乡镇)老龄工作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本规划的实施、组织和督导,将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抓统管,坚持大事大抓、高效推进,坚持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区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可能,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模式,确保老龄事业顺利推进。
(三)健全制度机制。健全政策激励、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绩效评估、监督管理等制度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规划实施。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健全向老年人服务保障适当倾斜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监督检查、奖励表彰等政策。
(四)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对本规划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指标落实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周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 日印发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草案解读
一、规划背景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突出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推动全区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办发〔2022〕4号)工作要求,结合全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区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先后征求相关专家、8个镇、街道和16个区直部门(单位)意见,形成初稿后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为期1个月公众意见征求,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老年政策制度设计,加大为老服务能力供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实现新发展。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十三五”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情况、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六大部分。
(一)“十三五”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具体从政策合力、老年社会保障能力、老年健康服务事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老龄事业工作体系六个方面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全区老龄工作统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面临形势。从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老年群体需求的新变化、老龄化深入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的面临的新要求。
(三)总体要求。从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方面解读“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并确定了牵头单位。
(四)主要任务。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银发经济发展、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七个方面27条对“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解读。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五)重点工程。从老年健康促进工程、“中医药+健康养老”融合工程、老年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工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智慧养老、助老促进工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工程八个方面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六)保障措施部分。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投入、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测评估四项。明确了老龄事业发展领导方向、投入力度,强化规划执行的全过程性监督,注重总结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重要文件精神,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区老龄发展规划布局,区卫生健康局在前期深入摸排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周村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截止到7月30日,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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