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李哲等65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周政任〔202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事业单位:

周村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哲为周村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慧媛为周村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金为周村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兆军为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尚凯为周村区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王龙妹为周村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石盼盼为周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马金福为周村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张波为周村区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占新为周村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欣为周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纪娟为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志河为周村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毕研超为周村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田秀合为周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朱斌为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房勇为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毕建军为周村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明涛为周村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军为周村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丁磊为周村区图书馆馆长;

陈娟为周村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副主任;

王新峰为周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徐冬梅为周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江汉涛为周村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玉波为周村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亮为周村区青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原职级不变);

陈宗伟为周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马越为周村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冬为周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建平为周村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若君为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静为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综合部副部长;

袁洪秋为周村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玉柱为周村区粮食供应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王广愿的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河泉的周村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村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张华志的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聂玉东的原周村区人民政府政策研究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尚凯的原周村区人民政府政策研究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珂的原周村区人民政府政策研究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文革的原周村区价格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袁洪秋的原周村区中小微企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盼盼的原周村区中小微企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金福的原周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鹏的周村区公证处主任职务;

周占新的原周村区财政运行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波的原周村区公有资产经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浬莉的周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尚贞强的原周村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梅涛的原周村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刘剑锋的周村区政府投融资事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纪娟的原周村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穆宁雯的原淄博市周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聂玉来的原淄博市周村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毕玉彪的原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城区一所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钟世顺的原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南郊中心所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杨祖志的原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王村中心所所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宋明涛的原淄博市周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韩林的原淄博市周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韩志河的原周村区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毕研超的原周村区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秀合的原周村区房地产监理交易管理处主任职务;

朱斌的原周村区建筑工程技术支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房勇的原周村区住房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毕建军的原周村区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学成的原周村区房屋征收服务站站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郭军的周村区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静的原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丁磊的周村区文化馆馆长职务;

宋军的周村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周玉柱的周村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宝田的原周村区蒲松龄书馆馆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吴越的周村区图书馆馆长职务;

王新峰的原周村区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徐冬梅的原周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陈娟的原周村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主任职务;

江汉涛的原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玉波的原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伟的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王亮的原周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业新的原周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韩晓书的原周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陈宗伟的周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蔡洪文的周村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马越的原周村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忠厚的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王静的周村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芹的周村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孙建平的原周村区民情诉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美夏的原周村区民情诉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李金的原淄博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金融部副部长职务;

刘海鹏的原周村区旱码头物流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管理科科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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