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任〔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3-5332453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文日期
2023-01-1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胡冰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事业单位:
2023年1月6日,经周村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胡冰为周村区民政局局长;
韩爱军为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王炅强的周村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鲍滨的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周刚的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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