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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复函》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03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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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复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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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高新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文昌湖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促进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复函》(鲁财税〔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复函》(鲁财税〔2020〕7号)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