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周政字〔2020〕5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命名导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规范化。

1.文昌街: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南起南下河街,北至新建西路,全长约287米,路宽9米。

2.孙寨南街:该路段为东西走向,东起深圳路(柳园路),西至姜萌路,全长约980米,宽15米。

3.西坞南街:该路段为东西走向,东起碧桂园小区,西至深圳路(柳园路),全长约780米,宽15米。

4.杏园南街:该路段为东西走向,东起广州路(西十五路),西至深圳路(柳园路),全长约1450米,宽15米。

5.新华大道(联通路):原联通路(西段)和新华大道,命名为新华大道(联通路)。该路段为东西走向,东起周村张店界,西至周村邹平界,全长约9490米,宽62.5米。

6.姜萌路(兴鲁大道):原姜萌路和兴鲁大道,命名为姜萌路(兴鲁大道)。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南起102省道,北至小赵村,全长约16890米,宽6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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