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版本下载)周政字〔2021〕32号(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doc

周政字〔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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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普利·艾伦庄园更名为普利庄园。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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