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1〕3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10-21
发文日期
2021-10-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Word版本下载)周政字〔2021〕32号(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doc
周政字〔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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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普利·艾伦庄园更名为普利庄园。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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