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2〕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2-5233117
成文日期
2022-03-12
发文日期
2022-03-1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周政字〔2022〕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李晓红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
丁军同志主持周村经济开发区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数据、机关事务管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发展改革、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投资促进、粮食供应和物资储备、盐务、邮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业经济园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粮食供应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联系区总工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华龙盐业公司、周村邮政分公司、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耿峰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大学城发展、规划、公路、铁路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
联系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周村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胡波同志协助丁军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交警、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民关系、民兵预备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联系周村交警大队。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高辉同志负责教育和体育、民政、慈善、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供销、妇儿工委、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供销联社。
联系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社科联、区红十字会机关、区残联机关、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台办、区侨办。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贺迎东同志协助李晓红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外事、对外经济合作、口岸、打私、市场监管、金融证券、保险、服务业、服务业经济园区、旱码头物流产业园区、物流产业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协助李晓红同志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分管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协助李晓红同志联系区税务局。
联系驻周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周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淄博石油公司及驻周成品油销售企业。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彭开国同志负责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古商城保护开发、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乡村振兴、气象、烟草、电力、通信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古商城保护发展中心、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区气象局、周村烟草专卖局、周村供电中心、周村联通公司、周村移动公司、周村电信公司、周村铁塔公司。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王金敏同志(挂职)协助丁军同志负责工业、工业经济园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李健同志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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