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周政办发〔202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推动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向建筑业强区跨越式迈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品质提升为主线,通过集中开展三年行动,补齐短板弱项,拓展比较优势,进一步稳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及措施

(一)不断扩大产业规模。组织召开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发展目标,力争2022-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速12%以上,到2024年突破31.47亿元。建立跟踪督导机制,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等环节入手,支持建筑企业积极参与房地产开发以及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区更新等项目建设。健全联络协调机制,支持建筑企业联合设计、监理、造价、建材、检测等领域专业企业,发挥全产业链组合优势,带动全产业链输出,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标黑体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在我区注册设立山东总部子公司并纳税、纳统的,给予一次性筹建补助300万元;设立区域总部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在区域以外设立2家以上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的,给予一次性筹建补助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实行后补助方式,按规定程序纳入次年项目预算予以保障。上述政策与支持企业分支机构在我区转型发展的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定期动态调整建筑业骨干企业名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引导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强强联合、强专联合、大小联合等,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减少同质化恶性竞争,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技术创新,积极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奠定资质升级基础。成立工作专班,对综合实力优、资质升级意愿强的企业跟进服务,力争到2024年底,甲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达到9家。组织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区级财政项目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四)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引导建筑企业在提升原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传统施工能力的同时,积极增补钢结构、机电安装、水利水电、公路工程、轨道交通、装饰装修、新型建材、环保工程、石油化工、输变电、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景观绿化等专业施工能力,提升高端市场竞争力。强化产业整合,延伸补强人才链、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资金链、创新链,打造一批融合上下游全产业链建筑企业,提升资源配置和协作效率。(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五)加大金融赋能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筛选优质企业形成重点支持“白名单”,及时推送至银行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在合规审慎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更具个性化、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以应收工程款、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办理抵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企业积极申请“春风齐鑫贷”信用贷款,缓解融资难题。鼓励银行机构合理安排建筑业信贷投放规模,对上争取贷款审批权限,提高贷款额度,有效满足建筑业融资需求。齐商银行要主动发挥地方银行带头作用,确保建筑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搭建政银担三方沟通平台,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支持。(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

(六)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着力增强BIM、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以智能化、数字化引领建筑产业升级,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持续扩大装配式建设规模。积极培育具有现代化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培育集设计、生产和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龙头企业。推动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按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2022年达到30%以上,2024年达到35%以上。充分发挥淄博职业学院装备制造实训基地优势,提升工地作业工人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激励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七)强化行业服务。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加快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和提升企业和项目经理实时信用评价,信用分在招投标中占比10%以上。推进BIM、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支持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型。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中实施工程总承包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2022年力争达到10%,2024年达到20%以上。对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激励。(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八)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分包企业为建筑产业工人管理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产业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建立培育基地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吸引大中专毕业生深入参与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绿色建造等高端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以“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为主题的技能竞赛,每年积极参与省市级建筑业技能比赛。(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九)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充分运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加强线上预警核实,加大线下检查力度,确保2024年底前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落实率100%。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整治,组织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建设活动,采取信用加分、保证金减免和树典型等激励手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督方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对连续3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无其他不良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信用加分奖励。科学分类、精准实施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依法依规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具化细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推动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区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发挥统揽全局、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和重点任务按计划完成。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显著的,要深入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二)优化营商环境。要紧扣“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切实减少对施工现场和企业非必要的检查频次,让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质量安全。

(三)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媒体投放、召开政策推介会、上门宣讲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要及时兑现企业招引、资质晋升、创优夺杯、增产创收、外出施工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全区建筑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附件:周村区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

 

附件

周村区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耿    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区人防办主任

成    员:郭存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郭    晨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金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    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高    璐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主任

                高    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梅    雷  区交通运输局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宋    刚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王迎新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宁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丁    宁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区统计普查调查中心主任

                张一鸣  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小月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袁洪秋  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陈首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鲍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建筑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定期组织召开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调度建筑业主要指标等情况。

(三)协调落实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分解落实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培育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建筑业改革试点,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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