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周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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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 文号: | 〔〕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一、文件名称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周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我区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该《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7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通知》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事件分级等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及组成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自职责等内容。
第三部分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等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损害评估、调查处理、善后处理、保险等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资金保障、防护装备物资保障、应急车辆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应急资源管理、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和修订、责任与奖惩、预案用语的含义、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工作,使各相关单位、部门、企业深入理解和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二是根据《通知》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