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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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1-None | 文号: | 〔〕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淄博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21〕39号),明确了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开要求,切实做好全区2021年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经研究,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21〕39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2021年度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周村区政务公开质量,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重要举措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年底前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6月底前对目录和栏目进行一轮完善和调整。再次强调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落实措施。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应开展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公众参与
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推动由少数专兼职人员抓向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人人参与政务公开转变;推动由集中突击向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转变;推动由被动迎评迎考向主动搞好政务公开转变。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
五、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1.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
2.《周村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channel_c8639/)。
3.“周村发布”(微博账号:周村发布)、“掌上周村”(微信号:zhangshangzhoucun)、“智慧周村手机台”APP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中厅(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区档案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一楼;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区图书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东侧;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