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2-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正文
  • 手机
  • 解读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19
  • 字号:
  • |
  • 打印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结合2015年10月以来我区成立使用转贷应急资金的经验做法根据《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周政发〔20206号)(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2412日到期,此《暂行办法》在过去的年运行中为我区中小企业的运营节约了大量的财务成本,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更好的服务于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很有必要对该《暂行办法》修订完善。

二、具体条款答疑

1、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使用转贷应急资金?

为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企业项目贷款等不适用。

转贷应急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在周村区内依法设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重点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和拟上市挂牌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

(三)企业无银行贷款不良记录、无不良纳税等信用记录;

(四)企业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经续贷银行确认已办理续贷批复手续并承诺给予续贷。

2使用转贷应急资金需要哪些手续?

企业使用转贷应急资金需要个步骤:

(一)申请。转贷需求企业使用转贷应急资金应会同贷款银行在贷款到期前15个以上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运营平台提出申请。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企业自筹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企业按要求填报转贷应急资金借款申请表,提报《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资料清单》。

(二)调查。资金运营平台收到企业申请后,必须认真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按照《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资料清单》,收集核查企业资料。同意转贷的,报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特殊情况需提请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会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形成会商意见,确定有关事项。

(四)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周村区转贷应急资金申请表并审批意见或会商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或领导小组组长,复审后签字批准。

(五)拨款。资金运营平台依据本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落实企业有关担保措施,从转贷应急资金专用账户向借款企业、合作银行指定账户汇入资金,并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合作银行。

(六)收回。合作银行收到还贷资金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贷手续并发放贷款,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运营平台。资金运营平台及时与使用企业对接,按照规定将转贷应急资金及使用产生的利息或费用一并收回。

3使用转贷应急资金成本是多少?

为提高运转效率,转贷应急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天(若出现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15天内利息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第15天以后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收取),并采取阶梯式利率,前3天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第4~6天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收取,第7~10天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收取,第10天以后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收取。

4、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解读科室:资本市场科

解读人:程龙

联系电话:0533-619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