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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三个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2-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2-08-27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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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三个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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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三个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提升我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态度、服务场所、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以下简称“三个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新模式,制定《周村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三个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周政办字〔2021〕33号)。

三、出台目的

推动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现场管理、运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标识告知、引导咨询、帮办代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纪律规矩、大厅环境、基础设施、专业队伍、制度规范等各项工作。

四、主要内容

该意见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服务态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仪容仪表规范、行为规范、服务用语规范,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切实维护政府机关形象,积极传播“正能量”;第二部分是提升服务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设置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综合受理、自助网办、休息等候等功能区,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配套设置老年人服务、军人依法优先、帮办代办、通办服务、无证明城市监督、监督“找茬”等服务窗口,做到“简单、秩序、清洁”;第三部分是提升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政务服务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流程的“五减一优”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服务指南,依法明确政务服务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信息,消除模糊条款。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办公室

解读人:秦绪祥

联系方式:0533-619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