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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3-5421785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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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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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

二、决策依据

202332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2023年10月1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办字〔202359号),对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黄、橙、红三个等级的预警发布条件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启动标准及应急响应情况。按照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我结合实际,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三、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预警发布

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O3浓度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预警。

五、预警解除与调整

1.预警降级与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2.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要及时采取升级措施。

六、重要举措

1.实行动态修订减排清单。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各镇(街道)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主要涉气企业的,也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2.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

3.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提醒企业自觉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解读科室:大气环境科

解读人:解玉

联系电话:0533-645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