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3-11236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1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正文
  • 手机
  • 附件

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01
  • 字号:
  • |
  • 打印

  《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区直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

       2.《周村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channel_c8639/)。

赠阅范围:

王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王村镇兴华路64号;联系电话:0533-6698022)、南郊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兴鲁大道10777号;联系电话:0533-6060062)、北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地址:周村区新华大道508号创业中心1号楼3楼;联系电话:0533-6584033)、大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东门路67号;联系电话:0533-6435018)、丝绸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东南路和胜利广场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处;联系电话:0533-7878825)、永安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37号;联系电话:0533-7867592)、青年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青年路115号;联系电话:0533-7867919)、城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周村区城北路1599号;联系电话:0533-7867755)、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周村区城北路街道1588号;联系电话:0533-7867716),区政务服务大厅(周村区市民之家)中厅(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联系电话:0533-6189618)、区档案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一楼;联系电话:0533-6406177)、区图书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东侧;联系电话:0533-6159606)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共场所。

赠阅点:在区级政务公开专区和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有免费取阅点。

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00

联系电话:0533-6195389  0533-6195556

       3. 周村区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zhoucun.gov.cn/col/col5422/index.html

       4.区级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周村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周村发布微博、智慧周村APP)等地址链接: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channel_c14848/doc_61df8ec7c24d1a644ced35f3.html

周村区政务微信二维码汇聚栏目网址: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channel_c14848/

“智慧周村”APP下载链接:https://app.litenews.cn/download/eVlFV2lHcVR3WUVMRlVaVW5XTHNYQT09

       5.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周村区市民之家)中厅(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联系电话:0533-6189618)、区档案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一楼;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联系电话:0533-6406177)、区图书馆(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东侧;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联系电话:0533-6159606)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 公开时限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当面提交申请。向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地点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2号楼421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6195389   0533-6195556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邮寄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2号楼,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55300。

  2. 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以及区政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195389   0533-6195556

  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3183622,传真:0533-3183622,邮箱:zwgkb@zb.shandong.cn,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电话:0533-2306018,邮编:255003,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电话:0533-2155952,邮编:255095,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周村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本指南更新于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