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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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16-None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6-03-0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周村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周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区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创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50条。特别是按照市府办《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突出抓好八个方面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对上级部署开展的工作认真批示指导,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如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等工作,通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的方式进行研究审定。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各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构。为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区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月正式成立了信息公开科,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区各级各部门普遍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内设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了报送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起了自上而下、覆盖全区、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
(三)分解落实任务。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周政办发[2015]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的通知》《关于调度检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通知》等通知,加强对基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制订更新了《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了发布。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所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均作为公开的内容。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区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全年共对《周村区临时救助办法》《周村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办法》《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周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周村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工作意见》5个规范性文件做出政策解读,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发布。为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2015年开通“周村区民生热线服务电话”、“周村民生”微信和“周村区民生热线”网站,及时答复公众咨询,解决公众难题,积极采纳公众意见建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淄政办发10号文要求,认真抓好8个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上级取消、下放、调整为其他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承接梳理,进一步缩减审批事项,并及时将取消的事项在区编办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明确和规范各事项规范名称、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办理流程、受理程序、流程图、法律救济途径(投诉、行政复议)及相关表单填写说明等,审核后各单位印制成册在服务大厅发放,并在区编办网站公开。三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编印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加强培训审核,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通过后以文件形式进行了印发,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四是做好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编印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组织部门自行梳理,参照省、市下发的模板严格审核,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理清了责任交叉、主体不明的问题,提报区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通过后以文件形式进行了印发,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区级以及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区级以及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二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范围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党群口单位,公开内容首次将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通过政府采购网、《今日周村》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400条,采购信息涵盖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四是公开政府债券信息和扶贫、移民资金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周村区2014预算执行和2015年预算草案方案》,涵盖了政府债券、库区移民补贴等相关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等公开工作。对金东小区13号、14号、15号楼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和申购家庭、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项目、2015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2015年周村区棚户区规划表等12条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地接受了群众监督。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公开。2015年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7件,主要涵盖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项目,项目信息通过区民生热线网进行了公开。二是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周村住建”微博、周村建筑管理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布行业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三是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办理建设项目过程中,对达到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类型分为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两种类型,网上公示均在淄博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现场张贴公告或征询意见公示等形式进行了告知,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增加规划的信息公开和透明性。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二是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民政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印制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明白纸,分别在区民政局业务窗口和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置取阅点。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周村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周村区临时救助办法》,在区民声网详细回复有关咨询。通过《今日周村》发表特刊,向公众汇报救助活动、对象、资金等民政保障情况。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教育板块设置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教育收费、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助计划及奖学金等栏目,并依规定进行了相关文件和政策的信息公开。通过周村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教育政务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全年共发布各类公文和通知近200条,公开系统各类教育和活动信息2000多条。各学校还通过公告栏、宣传栏、校园网、印发资料等形式对校务公开、教育收费、招生等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区环保重点企业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重点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等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信息,全区50家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已全部进行了公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市区食药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工作动态,接收社会监督;通过《今日周村》、掌上周村客户端、微信等新闻媒介及时公开开展重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便于群众知晓最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信息公示,2015年在区食药局网站公开食品抽样结果23批,其中“五毛食品”19批,生猪肉2批,油条1批,火锅老汤1批。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加载和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社会团体登记服务指南》手册,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理事项。定期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办事结果,包括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情况、注销社会组织名单。三是公开查处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过程。先后在《今日周村》刊登《关于督促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的通知》和对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过及时、规范公开执法信息,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四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各捐款单位每年都将捐款明细和收据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区捐款情况通过《今日周村》报纸进行公示;凡开展救助工作项目都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邀请捐款额度较大的企业参加各类救助活动,在为受助者发放救助金的同时,加强对慈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2015年共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56条。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区政府网站和7个政府部门网站的自查整改,重点就信息更新不及时、交流互动不回应等问题进行了整改。4月份正式开通了周村区民生热线网站,提供在线申报、网上预约、办件查阅、网上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继2013年开通“@周村发布”政务微博、2014年开通“掌上周村”微信公众号后,2015年5月1日又上线开通“中国周村”官方手机客户端(APP)。政务微信“掌上周村”依据微信信息“短平快”的特点,设置“最新闻”、“咱周村”、“惠民生”等10余个栏目,每天向用户发送4条本地新闻、民生政策和生活服务等内容。官方手机客户端“中国周村”定位于手机门户网站,设有周村新闻、走进周村、周村政务、生活服务等9大板块,下设30余个栏目,每天发布各类信息160余条,其中本地信息40余条,并实现了新闻即时推送功能,成为通达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复杂疑难申请,答复时事先征求相关法制机构的意见,力求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包括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受理回执、内部呈批表、征求第三方意见情况、答复函、邮寄答复函的挂号信收据等),全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归档备查。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6件,全部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3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政府信息拟稿后,在公开前由单位负责保密的科室统一进行保密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把关,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2015年,我区各级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展顺利,建立起了各项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一、政府信息化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量不足,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不规范,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监督约束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人负责,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建设,积极开设专题网站和便民窗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宣传培训,对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处理流程和工作重点进行专门培训,特别是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和及时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周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周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9850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28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28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956条 |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9352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999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8834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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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339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5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802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584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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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8件 |
|
1.当面申请数 |
2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6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8件 |
|
1.按时办结数 |
8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8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2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5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1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1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1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2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1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1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822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798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24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8个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6个 |
|
(二)镇(办)门户网站 |
2个 |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28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65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5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18人 |
|
2.兼职人员数 |
67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30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28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1160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