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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7-03-28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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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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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村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始,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周村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全力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工作,在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区长、分管区长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年初区政府办公室制订并下发了《周村区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草案均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制定后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制订印发了 《周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周村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周村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三)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2016年制订《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困境边缘儿童生活补助金制度的意见》《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周村区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实施方案》《关于调整我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政策解读文件8个,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通过电话(1234505、6612345)、民生热线网站、微信等途径受理市民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2016年共受理市民诉求事项12878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95%以上。切实做好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回应工作,2016年共办理市投诉中心转办500余件,办结率100%。做好“民意直通车”栏目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共解决涉及我区问题17件,答复率100%。配合做好“直播12345”节目答复采访工作,共解决涉及我区问题200余件,答复率100%;配合记者采访25次。对于突发事件及重大敏感信息,第一时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积极介入引导,确保应对有序,2016年调查处置敏感舆情40余起。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等上级主流媒体的交流沟通,2016年与大众日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年共在省级以上重点外宣媒体刊播新闻稿件110余篇(条),其中,在新华社刊播新闻通稿5篇,在人民日报刊发稿件1篇,在中央电视台刊播新闻13条,在大众日报刊发头版头条1篇,其他重点稿件22篇,在山东电视台、电台刊播广播、电视新闻25条,在淄博日报刊发头版头条12篇。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栏目设置,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确保正常访问和内容及时更新。2016年,“中国·周村”网站设26个一级栏目、121个二级栏目,累计发布信息9302条,发布视频信息255条,公告183条,政务公开信息654条。同时,积极通过《今日周村》、政务微博、微信、发放明白纸、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发布信息,开展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公开。印发《关于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更新的通知》(周编办【2016】17号)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印发周政办字【2016】58号文转发了《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共4批次承接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0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取消区级行政审批事项6项,冻结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7项,被授权实施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或明确为后置审批6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处罚10项,取消、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1月25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周政字【2016】3号);5月10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淄政字【2016】29号和淄政字[2016]34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的通知》(周政字〔2016〕13号);8月18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周政字【2016】31号);9月21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周政字【2016】34号)。5月23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三最”城市指标体系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字【2016】14号),并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机构编制网公开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贯彻落实动态管理办法,印发周政字【2016】34号文件,取消除行政审批外行政权力6项(4项为上收权限至市),承接市里下放行政权力10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时公示企业年报信息,归集公示企业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组织实施了流通领域服装、成品油、玩具文具、农资等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查结果由市工商局统一向社会公布。通过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各级行政执法网络和《今日周村》等媒体,积极发布科技业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业务工作类信息3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信用山东”和“信用淄博”网站链接,开辟“信用周村”专栏,每周汇总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双公示”,在“信用周村”专栏公开了《周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目录》。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通过建立完善周村公安分局网上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警务微博、微信等,及时公开转移落户人员服务等信息。周村公安分局共建立官方微博1个,微博粉丝数768余人,累计发布各类微博信息1557条,回答网友咨询56条。周村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粉丝1208人,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21条。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大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促进就业、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探索推进周村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27件,主要涵盖城市基础设施、教育、环境治理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项目信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王村镇古村落及葫芦山综合生态治理、南郊镇凤凰山生态综合治理和文化旅游开发、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正在运用PPP模式运行,3个项目都已纳入山东省PPP项目管理库,并且在财政部PPP项目平台做了网上发布。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周村地税分局依托电教室成立纳税人学堂,开展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税法宣传,不定期开展多轮次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和遵从度。周村区国税局按照国家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多条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制订《2016年周村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16年淄博市周村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周村区2016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管理目录》。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2016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周办发【2016】12号)等扶贫政策及贫困人口识别、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年度脱贫计划,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等相关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周村农业信息网、报纸媒体、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张贴公示公告等方式,全部进行了信息公开,保障了广大群众和贫困人口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2016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困境边缘儿童生活补助金制度的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并按月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人数、资金发放情况。利用“周村民政”新浪微博发布政策信息、活动动态,并及时解答网友政策咨询。在《今日周村》《鲁中晨报》等报纸刊发惠民活动资讯。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民政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2016年印制春风行动宣传单10000份,采用报纸夹页,各镇(街道)、村居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辖区张贴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村居微信群、QQ群进行活动宣传;在市民之家大屏幕滚动播出业务办理流程及招聘活动的相关内容;通过电子商务公司发送春风行动有关信息20000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周村吧发布招聘活动信息,累计发送信息30000多条,在山东招聘网发布求职信息3598条、岗位信息4625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就业创业方面的“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何报名参加就业培训;哪些人群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如何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等信息34条。建立健全网上公示制度,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接受企业申请,拟发放补贴资金均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公示76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08万元。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将中央和省市区颁发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法规编印成册,面对面向居民做好宣传。邀请市区有关专家、律师开展专题讲座,为拆迁户答疑解难。在《淄博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周村》以及《掌上淄博》等宣传平台,对纳入省棚改计划的项目、相关棚改政策、措施和项目进度及时公示。各镇(街道)、村居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镇(街道)把关审核、区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村级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镇(街道)公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及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信息39条,并分5个批次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以及廉租住房货币补贴退出人员在淄博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省市环境网站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空气质量预报、指数范围、级别及主要污染物信息,全区66家环保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全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建设单位的环评信息在区政府网站按要求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及时对外发布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按季度进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三季度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末梢水等饮水安全状况。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对划片招生、教师招考、为民办教育实事项目等予以公示,对划片招生、教师招考的流程、时间、责任科室、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期间,向全区所有中小学发放200余份招生文件,在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政策,在《今日周村》、周村电视台、周村教育信息网、“周村教育”微信平台发布招生信息。通过周村教育信息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教育信息、解读教育政策,2016年发布各类公文和通知近200条,公开系统各类教育信息2000余条。积极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2016年公示食品经营企业信息560余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43件,食品安全抽检8期、1030批次,通过“周村食药”公众号公示食药安全监管信息及消费预警信息100余条。

  (四)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站发布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建立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议题讨论。积极探索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016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周村》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及时发布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每季度印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区重大工作部署完成情况》督查通报,每月在《今日周村》发布“十个新突破”排名情况,刊登工业200强、服务业100强企业名录,凝聚全区发展合力,激励企业加快发展。2016年,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财政事项公开制度,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区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和涉密内容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区级部门、单位都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集中向社会公开。应公开部门60个,实际公开部门60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征收、食品安全、不动产登记。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按时答复10件,同意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主要是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应诉和举报情况

  2016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复议结果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件,确认违法1件。全区各部门单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6件,其中判决裁定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纠错1件,撤诉1件。无涉及到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政府的期待日趋强烈,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主动公开范围、内容需继续扩展、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进一步规范,公开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目录,扩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标准,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分析公众需求,开展疑难问题会商研讨,完善办理机构,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依法答复公众申请,积极应对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纠纷,改进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整改提升。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以检查促整改。加强工作考核,认真研究市考核指标,做好对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工作,以考核促提升。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接受公众批评意见,以监督促改进。

     (四)继续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逐步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加强沟通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全区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6年度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附件:

2016年度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20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3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2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6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0

     1.按时办结数

9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1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657

  (一)纸质文件数

1229

  (二)电子文件数

428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6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5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1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75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67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44175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4175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000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8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2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