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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村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0-02-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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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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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oucun.gov.cn)上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周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加。确保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政府积极筹划部署,成立了以政府常务副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一是建立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一系列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经政府同意,政府办公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已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5条,占4.8%;政策法规类信息78条,占6.9%;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0.4%;业务类信息820条,占72.5%;统计数据类3条,占0.2%;其它类信息159条,占14%。

1.政策法规。公开了《关于印发<周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09年度周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考核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等78条信息。

2.规划计划。公开了《周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周村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5条信息。

3.业务工作。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其中,在招生考试方面,公开了中招、关于对周村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的公告等信息;在教育收费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高中教育收费等方面,包括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调整标准、本市民办高校收费等方面。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

4、统计数据。发布了《2010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没有收到公众要求政府机关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社会各界前来咨询信息均提供免费服务。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中,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公开意识。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对主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与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重点围绕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