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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5-5504941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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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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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2号楼421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6195389@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周村区始终将上级的工作部署视为行动纲领,深入领会并坚决执行党的二十大关于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的具体要求。与此同时,我区积极响应国家领导人关于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强化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积极探索更加高效、透明的公开方式,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得以精准落地,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区政府人事任免文件10件,公开一般性政府文件17件。主动公开区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区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区政府重要会议等信息6247条,编发区政府公报5期。加强政民互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今年已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第37次、第38次、第42次),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周村区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与去年相比增加120.79%。其中221件为自然人申请,2件为商业企业申请,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含2024年结转1件,另有2件2024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规定结转至2025年答复),按规定全部落实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房屋拆迁、土地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已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127件,不予公开的15件,因被申请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66件,其他处理15件。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案件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材料移送、动态调整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根据省、市级文件内容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周村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组织全区各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材料归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依托周村区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维护。科学调整政务公开页面栏目设置及内容分类,升级完善重点板块内容,优化信息页面显示效果,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结合实际应用情况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较低的政务新媒体,保障我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5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加强指导监督,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发布操作等实务培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结合上级第三方评估结果及区政务公开办核查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强化第三方机构社会评议作用,针对评估结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补齐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20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86.4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法律

其他

 

企业

机构

公益

服务

 

 

 

组织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1

2

0

0

0

0

2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1

0

0

0

0

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8

0

0

0

0

0

3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5

1

0

0

0

0

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222

2

0

0

0

0

2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审结

纠正

结果

4

9

0

1

14

1

0

0

1

2

3

0

1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同时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底座仍需夯实。针对各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工作,仍需对具体从事人员加强操作指导,提高其主动意识。二是政策解读开展质量数量仍需提升。政策解读率较低、政策解读内容较简单等问题依旧显现,个别单位未落实应解读尽解读三同步要求。

下一步采取措施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素养,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并强化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同时积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式政策解读,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简明问答等,尤其针对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以规范解读文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策传播,进而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度,周村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根据《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2024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五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进行任务目标分解,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线,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落地。

3、2024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8。其中,涉及城建环保方面37件,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18件,涉及社会建设方面的9件,涉及科教文卫方面的13件,涉及农业与农村方面的7件,涉及监察司法方面的14件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74件,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建议19件,受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建议5件。已全部办复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区政府系统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59其中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56件,涉及城乡建设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52涉及社会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48件,涉及政治法律方面的3件。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29件,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21件,受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提案9件。已全部办复根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统计,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