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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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字〔2020〕78号)和《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20〕67号)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区2020年各项公开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1.年度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主动公开“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突出抓好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六最”城市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六项工作重点进展及落实情况。
2.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3.“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发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区级和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机制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严格做好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应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提高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交办事项协助调查办理的准确性、全面性,杜绝出现事实不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1.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各级、各部门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本系统各类政策文件汇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2.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加强与政府网站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3.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和政策吹风会等,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完善制度规范。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规范编制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强化监督评价。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工作交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市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通报,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组织好稿件报送工作,每月至少报送1篇稿件,宣传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
附件: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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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年度中心工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 |
“六大赋能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公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重大项目建设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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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攀登”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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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招双引”和对外开放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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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创新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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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证券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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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发展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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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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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品质活力提升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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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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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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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年度中心工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 |
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医疗保障分局 |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 |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配套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我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推广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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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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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区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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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年度中心工作信息公开 |
做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持续推进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 |
“六最”城市建设信息公开 |
市政建设相关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信息、棚户区改造信息。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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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 |
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涉企政策出台后,及时向“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和“淄博政策汇”微信公众号等政府网站、媒体推送,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优化完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给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化、快捷化的服务指引。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7月底前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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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集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 |
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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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
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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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区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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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本地区、本部门疫情防控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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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和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区总体预案:区应急局 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事故灾害类专项预案: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公共卫生类专项预案: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社会安全类专项预案: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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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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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
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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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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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推进决策公开 |
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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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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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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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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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
继续深化我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继续做好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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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构建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周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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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高考综合改革、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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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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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及时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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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基本数据信息,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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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
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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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 |
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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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
2020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集中发布平台应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按时公布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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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
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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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 |
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
区发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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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
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
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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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全市统一的市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镇(街道)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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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复文,并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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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区级和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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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
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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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以完善内部机制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严格做好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应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提高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交办事项协助调查办理的准确性、全面性,杜绝出现事实不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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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本系统各类政策文件汇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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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加强与政府网站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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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
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和政策吹风会等,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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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
加强组织领导 |
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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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规范 |
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规范编制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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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
强化监督评价 |
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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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作交流 |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市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通报,各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要组织好稿件报送工作,每月至少报送1篇稿件,宣传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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