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成立北郊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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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174R/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北郊镇 |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中的部门协作,增强全镇对精神障碍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按照区卫生健康局要求,决定成立北郊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毛 伟 北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毛 锋 北郊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杜 平 北郊派出所所长
刘 刚 北郊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云凤 北郊镇总工会主席
宋 波 北郊镇综治中心副主任(正股级)
卢冬梅 北郊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科员(正股级)
张爱芹 北郊镇精神卫生工作联络员
刘 亮 北郊镇残联干事
各村居主职干部
各村居卫生室
二、主要职责
(一)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及单位,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掌握辖区患者情况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基本情况,与基层医疗机构定期交流、沟通情况;
(二)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贫困患者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三)残联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抚养服务,保障精神重度残疾患者基本生活需求;
(四)公安机关要对肇事肇祸的患者依法、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协助送诊等;
(五)管理小组要掌辖区患者情况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基本情况,协调各村居发现危险倾向及时报告,协助应急处置、送诊等。配合公安机关及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六)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定期随访、健康查体等健康管理工作,做好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及管理,维护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七)各部门及单位要实施信息互通共享,同时做好对惠者的隐私保护;
(八)积极参与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减少对患者歧视,关爱患者。
北郊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