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12-30 |
城北路街道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2024-11-01 |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102号 提案的答复(关于将城北中学门前绿化区改为家长接送区的建议) | 2024-09-30 |
2023年度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 2024-09-04 |
2023年度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决算 | 2024-09-04 |
城北路街道党工委 关于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6-21 |
城北路街道党工委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6-21 |
城北路街道组织一季度村居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 | 2024-03-23 |
城北路街道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 | 2024-03-12 |
2024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 | 2024-03-01 |
时间:2024-01-23
周村区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城北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周村区城北路1599号;电话:0533-6536019;邮箱:cbldzb@shandong.zb.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的起步之年。城北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力做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提升、为助力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财政信息4条,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17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北郊镇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法申请公开等工作,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进一步完善“城北路街道”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平台由宣传办1名工作人员负责,紧盯群众关心问题,及时转发政策信息,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截止目前,利用微信公众号:“城心城意 服务城北”微平台公开信息207条,发布视频60条。
(五)监督保障
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便民、便于监督的原则,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程序合规,制度落实到位。针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整改。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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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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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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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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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部门对街道政务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上报的工作信息存在滞后性,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二是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存在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的现象。三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拓宽。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和思想意识提升,延伸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框架,努力形成高效工作模式,在已有的工作成绩基础上继续提升,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增加公开内容,加快公开频次,提高公开质量,延续高标准,实现新要求,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开展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大、政协代表,老干部看辖区变化活动,走进辖区重点项目现场,感受家门口的变化,拓展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城北路街道东塘社区与山东广电网络周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一村一屏”,开通有线电视的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电视,让居民足不出户,在家就能看到文化活动、社区新闻、居民风采等。同时,街道通过“日行万步 贴心为民”服务机制,创建“城心城意 服务城北”微信公众号,在辖区范围内了搭建了93个楼宇居民群,由街道工作人员负责将政务服务、便民利民等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现对群众的线上发布。
(四)2023年城北路街道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依据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宙核表,落实三级联审、先审后发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严格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切实保护群众隐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文件解读培训,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时间:2023-01-16
周村区人民政府城北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北路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2022年度城北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城北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周村区城北路1599号;电话:0533-6536019;邮箱:cbldzb@shandong.zb.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城北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力做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提升、为助力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财政信息4条,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3条,其他信息1条。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城心城意 服务城北”微平台公开信息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按要求答复2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北郊镇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法申请公开等工作,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进一步完善“城北路街道”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平台由宣传办1名工作人员负责,紧盯群众关心问题,及时转发政策信息,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
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便民、便于监督的原则,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程序合规,制度落实到位。针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整改。制定《城北路街道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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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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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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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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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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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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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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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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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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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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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城北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街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党政办和宣传办有序配合,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抓好制度建设;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加大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我街道协助办理区政协提案1件。
时间:2022-01-21
城北路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北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街道班子会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和技术支持。城北路街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办理0条。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组织对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城北路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均公开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议,并及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 |
0 |
96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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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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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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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6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不能准确把握。二是个别站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认识,不够重视,主动沟通和配合工作不够到位。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教育全体机关干部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领导总牵头,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模式,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巩固和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努力构建透明、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8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时间:2021-01-30
城北路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城北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街道班子会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和技术支持。城北路街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办理2条。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组织对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城北路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均公开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议,并及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 |
0 |
96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6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不能准确把握。二是个别站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认识,不够重视,主动沟通和配合工作不够到位。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教育全体机关干部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领导总牵头,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模式,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巩固和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努力构建透明、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时间:2020-01-30
周村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9年,城北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件(安全生产) |
减13件 |
11件(安全生产)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持平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905278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进入正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创新,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单位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从更深的角度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和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讲座、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队伍业务技能。二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城北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承办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管委会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二是严格工作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行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认真听取群众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并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真正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2018年,通过山东省商务厅、中国开发区网站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以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0条,范围涉及政府文件、应急管理、项目服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通过政策宣讲、发表文章等方式为干部群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综合运用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开发区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开发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依托民生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答复公众民生咨询问题152件。
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年内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40余篇。
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时间:2018-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城北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承办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管委会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二是严格工作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行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认真听取群众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并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真正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2017年,通过山东省商务厅、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以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36条,范围涉及政府文件、应急管理、项目服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通过政策宣讲、发表文章等方式为干部群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综合运用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开发区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开发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依托民生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答复公众民生咨询问题125件。
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年内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21篇。
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时间:2017-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周村区城北路1599号;邮编:255316;电话:0533-6536019)。
一、概述
2016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承办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管委会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二是严格工作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行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认真听取群众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并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真正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2016年,通过山东省商务厅、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1条;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以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36条,范围涉及政府文件、应急管理、项目服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通过政策宣讲、发表文章等方式为干部群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综合运用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开发区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开发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依托民生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答复公众民生咨询问题59件。
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年内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21篇。
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培训人员360余人次。
时间:2016-03-31
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周村区城北路1599号;邮编:255316;电话:0533-6536019)。
一、概述
2015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承办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管委会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二是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规范。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分类开展业务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次,培训人员760人。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是加强工作监督。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真正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开发区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依托周村民声网,答复公众民生咨询问题54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开发区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5年,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5条。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以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5条,范围涉及政府文件、应急管理、项目服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二)公开平台: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山东国际商务网、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外公开。拨付专项经费运行和维护开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的布局和功能,切实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提交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开发区未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开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开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截至目前,开发区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度,开发区无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覆盖面、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2月19日
时间:2013-01-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zckfq.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周村城北路街道1599号;邮编:255316;电话:0533-6536019)。
一、概述
2012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从开发区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取得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自上而下形成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办公室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管委会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开发区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规范。继续完善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三是深化业务培训。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定期举行工作会议,明确注意事项,不断深化实践培训,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
四是加强工作监督。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真正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山东国际商务网、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外公开。截至2012年底,经济开发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府文件、应急管理、项目服务、规划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6条,以政府文件形式公开146件,在报刊、电视以新闻类文字信息公开100条次,图片信息56张,向图书馆报送信息9条。
拨付专项经费运行和维护开发区的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的布局和功能,切实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提交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开发区未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开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开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通过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实时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截至目前,开发区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2年度,开发区无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覆盖面、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此,开发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条例》,牢固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理念。一是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大力推进渠道建设,进一步发挥开发区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