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2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建立我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中园区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43025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4-08-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建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中园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专精特新企业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培育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目前,截至2024年2月,周村区共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5家;大街街道现有高新技术企业7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今年计划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科技创新稳步发展。

二、大街街道莫家庄片区相关项目规划及推进情况

目前周村区委区政府正在积极推动周隆路产业集聚带建设,拟于莫家庄片区建设智慧生态创新产业园,建设研发及总部、生产制造区、仓储等。通过园区项目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方洽谈确定合作开发方案,招引优质中小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多层厂房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

为了加快推进地块开发利用和项目建设,街道已启动棚户区片区安置还迁工作,莫家庄涉及拆迁337户,截至目前已完成270户回迁。在加快棚改交房进度的同时,街道抢抓周隆路产业集聚带建设机遇,对辖区开发地块、合作开发项目和闲置厂房的摸底梳理,扎实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

三、存在问题

1.爱国社区棚改正陆续还迁,因资金问题莫家庄片区居民安置楼建设进度缓慢,莫家庄拆迁腾空工作尚未启动;

2.2004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公布施行,着手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制订实施土地使用标准及严格禁止闲置土地等制度规则。《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等文件要求:“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上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土地要素的高效配置效率,整体提升了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但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对我区部分中小企业参与一级市场土地交易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申报专项债或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快爱国社区棚改还迁进度,尽早启动莫家庄片区土地拆迁腾空,为项目落地做好准备。

2.加快推进项目招商,以家居制造、智慧物流、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方向,加强与武汉东方云建设集团、中冶天工、中建七局等集团公司对接洽谈,尽快达成片区合作开发意向,招引优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481     

 

联系人:袁庆杰

联系电话:1845335274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关于建立我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中园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