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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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6493206137H/2023-518278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直管公房运营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有关直管公房运营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使用分配、维修维护和租金收缴等工作。
(三)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制定全区房屋租赁、房屋中介管理的制度文件。
(四)负责房产中介等行业相关统计服务工作。
(五)负责区城镇住宅合作社、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区房屋经营中心的统一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