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49号提案的答复
张伯顺、吴波、王磊、鹿峰、郭立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们提出的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激活“红色引擎”,提升社区治理驱动力
2020年6月,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区直部门单位、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红色楼长“五方”联动服务机制,通过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行为,对社区治理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推进“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2020年4月区委办印发了《关于实施“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意见》。2020年5月,依托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中共周村区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全面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一是选配“红色楼长”、选举“红色业委会”,激活社区红细胞,全区选聘楼长2501名,党员占比65%,统一配备“10个一”装备。建立业委会人选资格负面清单,社区党组织开展资格联审,截至目前,全区城区街道业委会成立比率达到86%,业委会成员774人,其中党员539人,楼长731人,业委会成员中楼长占比达到了94%。二是打造全区“红色物业”党建阵地示范点。坚持以点带面,打造红色物业标杆示范,我区青年路街道鸿暻悦城小区建立“业主之家”党建阵地,创建“融福365党建品牌”,设立“社区书记工作室”“楼长议事厅”等功能室,成立“红管家”志愿者服务队;丝绸路街道车站社区建立红色驿站,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
三、推进城市社区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按照省住建厅、民政厅工作要求,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将积极组织各镇办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委员由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楼长、业主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并自愿参与社区工作的居民担任,党员比例不低于60%。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有关事项,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等,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计划到2021年底,全区城市社区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通过实施“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全区基本实现了实现了物业覆盖、楼长作用发挥、信息登记、联动服务等“六个100%”的具体目标。今年将着力聚焦“红色物业建设”、“服务品质提升”、“小区环境整治”三个方面,抓好“红色驿站”建设,居住小区沙化路面、裸露土地整治,绿色社区创建等九项具体工作措施,发挥好行业部门引领作用,切实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