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49号 提案的答复(关于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的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13504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49提案的答复

 

张伯顺、吴波、王磊、鹿峰、郭立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们提出的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激活“红色引擎”,提升社区治理驱动力

2020年6月,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区直部门单位、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红色楼长“五方”联动服务机制,通过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行为,对社区治理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推进“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2020年4月区委办印发了《关于实施“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意见》。2020年5月,依托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中共周村区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全面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一是选配“红色楼长”、选举“红色业委会”激活社区红细胞,全区选聘楼长2501名,党员占比65%,统一配备“10个一”装备建立业委会人选资格负面清单,社区党组织开展资格联审,截至目前,全区城区街道业委会成立比率达到86%,业委会成员774人,其中党员539人,楼长731人,业委会成员中楼长占比达到了94%是打造全区“红色物业”党建阵地示范点。坚持以点带面,打造红色物业标杆示范,我区青年路街道鸿暻悦城小区建立“业主之家”党建阵地,创建“融福365党建品牌”,设立“社区书记工作室”“楼长议事厅”等功能室,成立“红管家”志愿者服务队丝绸路街道车站社区建立红色驿站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

三、推进城市社区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按照省住建厅、民政厅工作要求,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将积极组织各镇办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委员由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楼长、业主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并自愿参与社区工作的居民担任,党员比例不低于60%。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有关事项,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等,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计划到2021年底,全区城市社区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通过实施“红色物业·幸福家园”工程,全区基本实现了实现了物业覆盖、楼长作用发挥、信息登记、联动服务“六个100%”的具体目标。今年将着力聚焦“红色物业建设”、“服务品质提升”、“小区环境整治”三个方面,抓好“红色驿站”建设,居住小区沙化路面、裸露土地整治,绿色社区创建等九项具体工作措施,发挥好行业部门引领作用,切实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76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工作人员仍然坚守工作岗位,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奋战在一线,为社区居民送上一份安心,有效保障居民健康,成为疫情防控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物业公司作为城市中直接与社区居民接触的基层管理组织,一直处在矛盾的“风口浪尖”上。提起部分物业的所作所为,不少群众一肚子苦水:日常工作消极怠工,无法提供与物业费相匹配的服务,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公共空间被肆意侵占牟利,在公共场地划上停车线就能堂而皇之地收取车位费;电梯间、公共走廊广告展位出租后收入用途不明;邻里小摩擦反映到物业后被推诿,直至演化为暴力冲突。大多数情况下,一些业主即便对物业服务不满、收费存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原则,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缴费。 如何解决物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能否将物业纳入社区治理,以下是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要有操作性的相应政策出台。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有利政府、居民和物业管理实现多贏,但物业管理、业委会和居委会等有关方面的关系协调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物业管理要纳入社区管理,必须要有操作性较强政策加以规范。最新通过的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的表述掷地有声,既内涵丰富又态度鲜明,回应了长久以来群众的普遍呼声,为今后与物业相关的矛盾纠纷处置指明了方向。 二、落实有关方面的职责。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居民提供服务。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各地设有的物业办和小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业委会,要在矛盾调处中扮演好重要角色。能够让每个公民行使到自己应有的权利。 四、加强居委会建设,居委会在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居委会是落实好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有效组织形式。可以在居委会选举中把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吸纳进来作为兼职成员,分担政府和居委会的工作。 面对物业遗留诟病,指望一蹴而就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在民法典勾勒出制度设计框架的基础上,更需要物业办、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真正履职尽贵,共同创造类好家园。